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转发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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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转发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5960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09—0016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7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人社发〔2009〕166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92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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