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军区老红军纳入地方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体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朗读
法规名称 | 关于省军区老红军纳入地方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体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05-00152 |
发布机构 | |
法规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05-04-28 |
法规正文 | 嘉兴、金华、舟山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 为妥善解决省军区老红军医疗保障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省军区老红军纳入地方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体系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省军区老红军张力雄等21人(副军职以上11人、正师职10人,具体名单见附件),从 二、医疗待遇和管理服务 ? (一)省军区老红军纳入地方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体系管理后,副军职以上的老红军,其医疗保障待遇参照所在地副省级以上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可在地方医疗机构就医;正师职的老红军,其医疗保障待遇参照所在地离休保健干部(即副厅级以上离休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可在地方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纳入地方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体系管理的老红军,其医药费按地方相应职级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 (二)省军区老红军的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在杭的副军职以上老红军由省卫生厅保健局负责,正师职的老红军由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不在杭的老红军,其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由所在地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 ? (三)老红军纳入地方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体系管理后,在非地方离休干部定点的军队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的医药费,按军队医疗保障体系经费渠道解决。 ? 三、经费来源 ? (一)老红军医疗保障经费,由省军区每年按军队确定的标准划转地方财政,缺口部分由当地财政补贴。其中在杭的由省财政帮助解决;不在杭的,由当地财政补贴,即分别由嘉兴、金华、舟山市财政帮助解决。 ? (二)省军区负担的老红军医疗保障经费,于每年1月10日前划转地方财政。 ? (三)老红军医疗保障经费,由各地负责老红军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有关机构负责管理,并实行单独核算。 ? 四、其他问题 ? (一)各地负责老红军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医疗保障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明确老红军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责任,省军区后勤部卫生处可与地方负责老红军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单位签订相应协议。 ? (二)2003年度省军区负担的老红军医疗保障经费,于 ? ? 二00三年六月六日 |
附件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359.html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