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朗读
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369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4-02-21 13:57:15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经研究,定于2014年2—5月在全省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浙江省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 系 人:倪沪平 商卓群 联系电话:0571-87052523、87056706 电子邮箱:shangzq@zjhrss.gov.cn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浙江省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方案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3号)要求,为组织做好全省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2012、2013年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是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涉及险种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各地可结合实际,延伸到其他年度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 (一)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主要包括当地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管理责任分工、操作流程、管理监督等; (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划拨进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情况,主要包括当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总额确定依据、实际核定额度、资金到账时间和到账额度情况等; (三)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划拨进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情况,主要包括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确定依据、实际核定额度、资金到账时间和到账额度情况等; (四)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情况,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重点对2012年全省社保基金审计中所发现的财政补助资金问题及后续整改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对整改结果予以说明。 二、检查方式和步骤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53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