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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面试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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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面试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7-06543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生效时间 | 2017-11-15 21:27:17 |
法规正文 |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度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评审对象的面试答辩将分两阶段在杭州市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评审对象必须参加面试答辩,无故不参加答辩者不得参加评审。 二、答辩时间和地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30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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