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业林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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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关于加强农业林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控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7-06542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浙人社发〔2017〕120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生效时间 | 2017-10-24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农业林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控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农业局、林业局: 为进一步深化农业林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农业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加强我省农业林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管理权限。农业林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由省人力社保厅会同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分别确定。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由设区市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农业、林业部门分别调整。各级农业林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按隶属关系报人力社保部门核准。 二、各地对农业林业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进行调整时,应综合考虑事业发展和单位工作职责、机构编制、人员结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承担的科研、技术推广和资源调查、管护任务等因素,并与其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竞聘、绩效分配等人事制度有机衔接。要突出重点,有保有压,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优化配置。新增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向从事粮油(木本粮油)、畜牧、蔬菜、干鲜果、竹木、花木、珍贵林木、中药材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30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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