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仿制药合成新技术与质量一致性评价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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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关于举办仿制药合成新技术与质量一致性评价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503X/2017-06557
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
法规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生效时间 2017-09-29 00:00:00
法规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

仿制药合成新技术与质量一致性评价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36号)要求,“仿制药合成新技术与质量一致性评价”高级研修班已经人社部批准,由浙江工业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围绕现阶段经济结构调整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针对制药行业企业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系统的立体化研修活动,更好地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提升绿色制药技术的应用推广。

(二)重点讲授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技术;抗菌药物与细菌耐受性;机械化学技术应用;基因工程技术的现状及其发展;Data integrity and Lab management;生物技术在现代制药中的应用;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关键点等方面的内容。

(三)前往德清千人计划产业园区调研考察,与相关企业专家交流经验。

二、研修方式

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以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研修。

三、研修对象

本次高研班研修对象为全国制药行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2017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10月15日报到,20日结业返程。

(二)研修地点:浙江省长三角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园 (浙江工业大学与德清县政府共建),电话:0572-8012230;

(三)入住酒店:德清莫干山大酒店(浙江德清武康镇永安街25号,电话:0572-8280788)。

五、报名方式

请各省(区、市)尽快确定参加人员,并于9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发送至邮箱290071239@qq.com。报名人数70人,报满截止。

六、相关要求

(一)研修人员在研修期间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3000字左右),并于研修结束前提交。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

(三)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收取培训费、材料费等任何费用,包食宿费。请研修人员带好身份证并在报到时提交2张1寸近期免冠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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