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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和汛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朗读

各市建设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各市安监局:
   现将建设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和汛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7〕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目前,我省已进入高温、台风等灾害性气候多发季节,近期全省普遍出现连续高温,局部地区甚至出现37℃以上高温天气。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和预警,未来我省还将经受多个强台风袭击。恶劣的灾害性气候将对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影响。各地、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早部署、早准备,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气候变化,按照各项应急预案的要求,提前做好防暑降温和防汛抗台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防汛抗台各项要求,确保不发生大的事故,做到安全渡汛,力争做到不死人、少伤人。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尽快将这项工作布置、落实到各施工企业,特别是要落实到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督促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应对措施。
   二、加强检查,切实整改安全隐患。各地、各单位要于近日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督促施工现场全面做好各项预防和应急工作。高温季节,应适当实施错时上班,避开高温时间作业,并切实落实民工的饮食卫生、宿舍降温等措施,保证民工身体健康。要提前做好各类临时设施、围墙等的检查加固工作。对正处基坑施工周期的施工现场,要确保基坑围护质量,保证安全;要制定落实有效的应对措施,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当灾害性气候来临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大型机械、架体等的加固工作,提前将相关人员疏散,撤离危险区域,保证人身安全。
   三、加强值班,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灾害性气候发生时,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好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加强值班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同时要及时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附:建质电〔2007〕43号(略)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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