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建筑业“双服务”工作调研和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浙建管〔2009〕11号),我局组织四个督查组,于6月中下旬对全省11个设区市及义乌市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行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主要检查了11个设区市以及包括义乌市在内12个县(市、区)级城市。督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各地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二是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三是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四是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根据安排,四个督查组共对24个在建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各地保障性住房项目和中小学校工程。督查组先后听取各市及相关县(市)工作开展情况,并在每个设区市实地检查两个施工现场,察看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到位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都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三项行动”全面推开,隐患排查力度不断加大,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得到有效推进,年初确定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在各地得到了较为全面地贯彻落实。
针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地区、各单位都高度重视,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项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6月1日,杭州市建委举行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展了安全生产图片巡回展、百场安全知识讲座进工地等活动。宁波市城管局重点针对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针对性地进了工作部署,举办了应急知识讲座。宁波市建委开展了以塔吊倒塌为假想对象的应急演练。绍兴市建设局重点开展了燃气安全检查。衢州市建设局重点对大型施工机械开展了检查。尤其是在6月14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地都开展了大规模的各类宣传活动,接受社会民众的咨询,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在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省建筑施工行业悬挂标语13030条,张贴宣传画27123张,出黑板报3150期,出动宣传车226台次,举办知识竞赛249场,参观图片展50595人次,培训职工116435人次,举办演讲比赛105场,安全文艺宣传241场,领导讲话134人次,开展安全咨询820次,发放宣传资料104450份。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组织各类执法检查1582次,参加的执法人员达6181人次,其中各级领导参加的1022人次。共检查企业2177家,排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8293条。对发现的隐患,各地均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18027条,整改率达98%。通过隐患排查活动,有力地遏制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地改进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大大减少了安全隐患,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二、存在问题
尽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企业做了不少工作,但通过督查了解,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企业思想不够重视,行动不够迅速,力度不大。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仍然不足,“以人为本”的理念尚未真正落实在工作实践和实际行动中,对安全生产月和“三项行动”及隐患排查等活动开展,思想不够重视、行动不够坚决、措施不够有力,存在侥幸心理和得过且过思想。部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甚至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三项行动”的主要内容等知之甚少,反映出个别企业领导重经营、轻安全的心理,没有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对企业的发展的重要性,隐患排查活动在不少企业中尚未真正有效开展,效果也不明显。
二是部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存在不少质量通病。在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发现个别工程项目存在无证施工现象,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下,已经擅自开工建设。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不少项目负责人,对“三项行动”等今年以来布置的几项质量、安全主要工作不够了解,施工现场没有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没有很好地开展“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等活动。质量、安全方面的相关技术资料存在数据不实,逻辑不符、内容空洞、时间不对等问题。在工程实体质量方面:混凝土一般质量缺陷较为普遍地存在,同条件试块养护方法不当,个别工程还发现大批空白试块等问题。有的工程钢筋接头错位超标、偏位严重,钢材质保单使用部位不明,钢筋接头抽样不严格。有的工地砌体拉接筋、马牙搓、砂浆饱满度等不符合要求,有的存在砂浆原材料未计量等情况。在实体安全生产方面:不少工程存在外架连墙杆固定不符合要求,影响架体的稳定性;施工用电不规范,特别是配电箱、三级保护不到位,个别机械未接零保护;部分工程物料提升机缆风绳、地锚设置不正确,无上下联系信号,有的还与外架连接。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建筑物结构质量,也会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在这次督查中,四个督查组发出整改通知书、执法建议书共18份,均责令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其中,下列项目存在的问题较多,综合评价较差,予以通报:
1.湖南中天建设集团施工、温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温州市瑶溪住宅小区一标段工程;
2.浙江鹏洲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台州锦水湾工程;
3.长兴县稚城建筑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浙江宏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长兴技工学院B幢;
4.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浙江中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绍兴县齐贤镇迎丰完全小学。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下半年,各地、各单位要结合省建设厅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和今年已经布置的几项主要工作,结合7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开展全国在建住宅工程质量检查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9〕18号)和《关于集中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建质电〔2009〕19号)文件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重点抓好各项主要工作的贯彻落实。一要重点开展“三项行动”,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各地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打击非法建设、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各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监督抽查力度。各相关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发动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在近期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集中隐患排查工作,坚决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二要全力做好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工作。各地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特别是住宅、学校项目的监管。要重点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性的监督检查,确保结构安全可靠。要切实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的监管,提高其工作质量。三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认真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活动。各地要于近期组织力量,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检测行业专项整治,严肃处理一批内部管理混乱、检测工作质量低下的检测企业;特别要对发现数据作假、出具假报告等行为,一定要严肃处理,坚决吊销其相应资质,清出检测行业,净化行业风气。
(二)加强灾害性气候预防工作。目前,全省已进入高温时期,也是我省灾害性气候多发季节。各地、各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尽量减小高温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利影响。要按照各项紧急预案的要求,做好防汛抗台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要布置安排各施工企业以及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提前做好各类临时设施、围墙等的检查加固工作。对正处基坑施工周期的现场,一方面要确保基坑围护质量,保证安全;另一方面要制定落实有效的应对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时有效应对。灾害性气候发生时,要提前疏散人员,撤离危险区域,保证人身安全,同时做好大型机械的加固工作,确保安全。对此,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做到早部署、早准备,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防汛抗台各项要求,力争做到不死人、少伤人,确保不发生大的事故,做到安全渡汛。
(三)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6月12日,玉环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台州市丰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在人工挖孔桩施工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的较大事故。下半年,各地、各单位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遏制重大、较大事故上;要采取如差异化管理方式,加强对重点企业(项目)的监控。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真正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要督促企业和项目部,针对工程实际,锁定重大危险源,重点加以预防和控制,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就是坚决遏制重大、较大事故发生,确保不突破各级责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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