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排出作战图、时间表,任务书,请各市、各县(市、区)根据《关于公布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对象的通知》(浙镇治办〔2016〕6号)和《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浙镇治办〔2016〕20号)等文件,抓紧制定《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包括规划设计引领、卫生乡镇创建、“道乱占”治理、车乱开“治理”、线乱拉“治理”、“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六大专项行动方案),并根据各乡镇实际,科学确定列入2017年、2018年、2019年分批考核验收的乡镇(街道)名单,填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分批达标实施计划表》(具体填报格式见附件)。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分批达标实施计划表》由各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将书面及电子文件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董翊明,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89892002,邮箱:1457780324@qq.com,地址:浙江省西湖区文二路28号,邮编310005。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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