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
经查,宁波日月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杭州阿普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瑞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长兴佳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录入技术负责人业绩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现将该情况予以全省通报。同时,根据《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第十条第(三)项、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应用管理的通知》第三点第4条之规定,决定对上述企业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档案,从发文之日起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公示6个月。
特此通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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