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7年度浙江省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规定,决定对各地2017年度建筑工业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各设区市及其推荐的优秀县(市、区)2017年度建筑工业化工作情况,主要为《考核办法》规定的行政推动、项目实施及创新管理等三方面工作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月8日(星期一)至1月12日(星期五),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自行通知。
三、考核分组情况
此次实地核查地区为杭州、宁波、湖州、绍兴、金华、衢州、丽水等市及其所推荐的优秀县(市、区),温州、嘉兴、舟山、台州等地因已在12月上旬接受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综合检查,此次年底考核不进行实地考核。实地考核共分3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杭州市、湖州市
组 长:王伟军(省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副处长)
组 员:鲍路飞(省建设厅综合计划与财务处干部)
包张君(省建筑业管理局干部,联络员)
第二组:宁波市、绍兴市
组 长:贾利松(省建设厅综合计划与财务处副处长)
组 员:马勇(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
朱江(省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调研员)
梁羽(省建筑业管理局企业处处长,联络员)
第三组: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
组 长:柴林奎(省建筑业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郭文信(省建筑业管理局企业处副处长,联络员)
孙东云(省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干部)
四、实地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实地考核采取听工作汇报、查台帐资料、现场检查项目等形式,全面了解各地建筑工业化推进及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请各地如实填写《浙江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设区市自查情况评分表》,并提供相关材料供考核核查:
1.设区市、推荐优秀县(市、区)年度工作总结(包括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住宅全装修工作进展情况);
2.设区市自查情况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设区市对推荐优秀县(市、区)考核评分表;
4.本年度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情况,包括装配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农村装配式住宅及住宅全装修项目(提供项目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5.加分情况和证明材料。
(三)请各地严格执行转变工作作风各项要求,工作接待一切从简。
附件:浙江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设区市自查情况评分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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