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建办市函〔2020〕432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对我省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一、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外,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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