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无违建乡镇(街道)”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浙政发〔2014〕32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4〕7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有关创建要求,经乡镇(街道)自查,县(市、区)审核推荐,市“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验收及公示,并报市政府同意,椒江区大陈镇等40个乡镇(街道)为“无违建乡镇(街道)”。
希望被命名的乡镇(街道)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加大创建力度,完善政策配套,创新工作载体,持续深入推进“无违建”创建活动。
附件:台州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名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台州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名单
(共40个)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
第 三 批 | 椒江区 | 大陈镇 |
黄岩区 | 上垟乡、平田乡 | |
临海市 | 邵家渡街道、河头镇 | |
天台县 | 街头镇 | |
仙居县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台州市政府办公室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taizhoushiz/2021/0526/7985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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