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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政办发〔2014〕160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用
切实保障农村用电安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杜绝和减少人身触电伤亡、漏电引发电气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在致力提高用电设备健康水平、普及安全用电常识的基础上,针对目前我区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以下简称“触保器”)安装使用率不高、管理不善等现状,决定在全区农村开展触保器补装工作,切实保障农村用电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装目标
我区农村用电保护面要实现100%,必须在原有安装的基础上,开展集中补装工作。全区农业生产用电触保器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补装工作量的30%,到2015年6月底前完成补装工作的100%;全区农村家用触保器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补装工作量的30%,2015年6月底前完成补装工作量的70%,到2015年年底前完成补装工作量的100%。
二、安装要求
(一)农村公用配电变压器的配电箱内或配电屏内每条低压线路出线处应安装总触保器。
(二)农业用电线路在农业用电计量表计出线侧必须安装农业用电触保器;每只农业用电插座前端应安装农业用电末级触保器。
(三)农户家庭生活和家庭工业用电必须安装家用触保器。
三、运行管理
触保器的日常运行管理,应按照“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即被保护线路设备的资产所有者为管理责任者。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一)农村公用配电变压器总触保器的运行维护管理由区供电局负责,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保证总触保器正常运行。
(二)农业生产用电触保器属各行政村集体资产,运行维护管理由各行政村负责,行政村必须落实管理人员,建立台帐,及时记录。每月作一次试跳检查,农业用电季节增加测试和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超使用年限及时更换,确保触保器的投运率和正确动作率达到100%。要教育农户安装和使用单机独立的农业用电设备触保器,农业用电设备使用时要先检查插座前端的农业用电末级触保器是否正常。各行政村要及时改造、维修村级农业电力线路设备,使线路设备符合技术规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