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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政办发〔2015〕230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已经第5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 “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就工作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列入区政府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所有项目,其主管部门、项目名称、预算定额等管理信息都应在区级政务服务网、主管部门网和财政部门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部门及全过程管理信息。
二、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规范专项资金设立、分配、使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退出机制,专项资金设立一般不超过3年。各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用途、使用范围、分配办法等主要内容。今后对未制定管理办法的专项资金,区级财政将不予安排或暂缓安排。
三、加强专项资金绩效预算管理。加强绩效评价,推进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推行第三方评价方式。强化绩效问责,对绩效评价结果不佳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予以调整,并与预算安排挂钩,确保每一项财政专项资金都有绩效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否则,区级财政预算不予立项。
四、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列入区管理清单的财政专项资金原则上通过因素法、竞争性分配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分配使用。年度预算执行中出台支出政策要求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的,原则上通过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执行管理。区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原则上应在
附件:椒江区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椒江区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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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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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项资金名称 |
主管部门 |
预算资金 |
1 |
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类专项资金 |
椒江区农林局 |
100 |
2 |
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
椒江区农林局 |
3000 |
3 |
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 |
椒江区农办 |
1600 |
4 |
国土资源保护和发展专项资金 |
椒江区国土资源分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椒江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jiaojiangqu/2021/0810/40579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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