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椒政办发〔2015〕229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台州市椒江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椒江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椒江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三)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四)临灾险情分为临灾应急和灾情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称为临灾应急。
灾害应急:发生地质灾害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救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称为灾害应急。
(五)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六)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2.重大级: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较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4.一般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部门协作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八)本预案适用于椒江域内发生所有等级地质灾害以及出现所有等级临灾险情后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发生小型地质灾害以及出现一般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区人民政府视情成立区地质灾害抢救指挥部,由主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必要时由区长直接指挥。
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省、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发生中型、较大级及以上的地质灾害后,应立即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省、市应急工作组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联络、接待等各项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调查监测组
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建设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
2.紧急抢险组
区公安分局牵头,区武警中队、区建设分局、区交通局、区旅游局、区水利局、区供电局、区环保分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和支持灾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医疗卫生组
区卫计局牵头,市立医院、市中医院、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控制中心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治安保卫组
区公安分局牵头,区武警中队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政府机关及重要部门、单位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基本生活保障组
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粮食局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6.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
区发改局牵头、区电信分局、椒江移动公司、椒江联通公司、区供电局、区建设分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农林局等部门及武警中队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和教学秩序。
7.应急资金保障组
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分局等部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