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清明祭扫工作,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工作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清明期间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台州民政”清明网上祭扫专栏以网络祭扫、居家祭奠等方式缅怀追思。
二、人员集聚风险较大的殡仪馆、经营性公墓(骨灰堂)、乡镇级公益性墓地(骨灰存放处)在3月27日至4月5日期间实行先预约后祭扫,其名单及联系方式等具体预约事宜由各县(市、区)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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