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银泰房地产公司7·11事件 ”发生后,银泰房地产公司资产监督清算组、市公安局银泰专案组和维稳组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整体把握、分区实施,把握政策、依法处理,坚持三化、有序实施”的处置原则,历时三年多时间,成功处置银泰集团非法集资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处置银泰房地产公司非法集资事件中涌现出的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分别给予记功、嘉奖(记功人员奖金根据公务员奖励相关规定,由现任职单位申报兑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在各自的岗位上再立新功,也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向受表彰同志学习,为促进丽水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受表彰集体和记功、嘉奖人员名单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受表彰集体和记功、嘉奖人员名单
一、集体二等功(2个)
银泰房地产公司资产监督清算组
丽水市公安局(银泰专案组、维稳组)
二、个人二等功(4名)
周智飞 丽水市统计局局长
(时任银泰房地产公司资产清算组组长)
陈光明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调解中心主任
潘敏鹏 遂昌县公安局副政委
张兆彦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三、个人三等功(12名)
傅代兴 丽水市审计局副局长
沈永正 丽水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
谢永平 丽水市台办人事秘书处处长
(时任银泰房地产公司资产清算组综合处处长)
王 琴 丽水市财务总监管理中心财务总监
李 浩 丽水市司法局基层管理处处长
葛 宏 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保卫科科长
陈鹤天 丽水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副支队长
金 健 丽水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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