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桐乡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增强区域竞争力,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经济总体素质和市场综合竞争力、建成全国质量强市先进市为目标,以创新为主线,以质量效益为核心,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强化以质取胜,夯实质量工作基础, 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大质量工作体系,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镇、质量强业、质量强企活动,使全市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全民的质量意识显著增强,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技术标准战略、品牌战略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凸显,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区域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不出现区域性或行业性的重大质量问题,力争到2015年创建成全国质量强市先进市。
分类目标。到2015年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产品质量
——工业产品质量:
1.浙江省出口名牌达到7个;浙江名牌产品达到35个以上,浙江区域名牌达到2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35件,浙江省著名商标达到50件以上,浙江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5个,浙江省知名商号18家;
2.省、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数量分别达到1个和5个;
3.产品质量在省级以上监督抽查中的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市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率达到100%;进出口商品合格率达到95%;市场商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不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4.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率85%以上;
5.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转化为标准;培育创新型企业2家。
——农产品质量:
1.创建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园区)数量达到5个以上;
2.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达到37个以上,绿色食品认证达到41个以上,有机食品认证达到4个以上;
3.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注册达到3个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1个以上;
4.浙江省名牌产品达到2个以上,驰(著)名商标达到3件以上;
5.农产品(含初加工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6.不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工程验收标准要求,争创各级优质工程,到2015年,“凤鸣杯”优质工程达到80只,“南湖杯”优质工程达到35只,“钱江杯”优质工程达到10只,争创鲁班奖2只,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建设工程质量: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交通工程质量:
交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市级以上重点工程优良率达到80%以上;
——水利工程质量: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市级以上重点工程优良率达到80%以上。
(三)服务质量
浙江省服务名牌达到4个以上,服务产业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件以上,浙江省著名商标达到2件以上;制(修)订国家、行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数量2个,制(修)订市级以上地方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数量2个;在特色产业培育服务业重点企业10家;无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和投诉事件。
——旅游服务质量:
星级饭店软件和硬件建设100%达到对应星级标准;宾客满意率在95%以上;三星级以上饭店全面实施绿色饭店标准;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游客满意率在85%以上。
——交通运输服务质量:
开展出租车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旅客运输各项安全指标均控制在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范围内;长途客运的车辆档次达到国家对客运车辆的相关要求,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95%以上;货物运输质量主要考核指标均控制在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范围内;不发生重大货物运输服务质量事故。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80%。
——邮电通讯业服务质量:
邮电通讯等服务行业积极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服务承诺履约率达到95%以上,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铁路、商务、餐饮、金融、保险等行业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
(四)环境质量
省级以上生态镇比例达到100%;争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9.5%;废旧放射源集中送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均达到100%;重点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空气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空气质量总体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重点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
——声环境质量:
市区建成区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城市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达到100%。
——水环境质量:
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有所改善,通过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控制水质恶化,确保地表水出境水水质不劣于上游来水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改善率达到30%;主要水系监测断面水质四类以上比率达到10%以上;单位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30%;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实施三大战略
1.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一要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推动创新型企业建设,制定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制定、落实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增一批高水平的发明专利和国内国际注册商标,鼓励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转化为标准。二要大力推进皮毛、毛衫、皮鞋、蚕丝被等产业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增强产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发挥产业集群优势,开展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提高设计创新能力,为产业内企业在研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提高设计水平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发挥技术优势,加强与高等院校的技术合作,积极开发新研究项目,引进新型技术人才,搭建与院校科研合作的桥梁,打造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产学研紧密结合,鼓励和支持企业大力开发、购买和应用发明专利、商标和版权,为质量建设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2.深入实施品牌战略。
按照培育储备一批、巩固发展一批、成长壮大一批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以及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的培育与保护力度,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鼓励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开展自主品牌经营,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综合竞争力的国际品牌。积极推进区域品牌建设,争创专业商标品牌基地,促进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原产地保护标志等地区品牌的发展。注重品牌等无形资产的运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集中,突出发挥名牌战略的带动作用。
大力推进区域名牌建设,结合我市区域特色经济发达的特点,积极打造区域名牌,引领块状产业提升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的作用,联合注册集体商标,创建区域品牌,大力发挥“濮院毛衫”省级区域名牌的辐射带动作用。
3.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
坚持标准化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协调发展, 注重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品牌建设、产业优化升级有机结合。引导、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标准技术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解决企业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信息严重滞后的问题。构建与桐乡出口贸易相适应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启动对主要出口企业预警信息的即时推送服务,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使出口企业跨越技术壁垒,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着力深化农业标准化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生态高效都市型现代农业的要求,全面加强农业生产过程标准化管理,推动农业区域布局,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形成科学的符合我市重点农业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提高农业标准示范区建设质量和效益,扩大标准化建设基地与带动农户的规模,建立农业市场主体、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技术推广组织与人员共同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工作机制。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树立标准化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争创按标准组织生产、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特色农业品牌。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社会化服务和生活服务标准化工作,结合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镇(街道)等试点工作。
着力提升制造业标准化水平。以我市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建设为重点,建立以国家(行业)标准为主体、企业标准为补充、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引领我市重点产业和产业集群健康发展的标准体系。以产业共性、关键性技术开发为重点,加大区域内自主创新技术标准的研制力度,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实现标准化工作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注重相关部门资源整合,加强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预警、分析、评议和对重点产业经济影响程度的研究和控制,整体增强我市应对工作的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以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以产业(企业)联盟为基础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产业集群联盟标准推广模式,提升产业集群整体质量水平与竞争力。
着力拓展服务标准化领域。继续深化传统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重点开展我市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和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标准化建设,并在旅游、物流、电子商务、社区服务、中介等现代服务业及市政管理领域,重点实施一批先进服务标准;完善全市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框架及国际、国外先进服务业标准数据库,并实现动态更新;在广泛宣传服务标准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二)建立健全“四大”体系
1.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促进食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业发展的指导,引导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大力推动重点企业通过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促进食品企业做大做强。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整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生产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印制食品假包装和假标志等非法印刷品、获证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等五种违法行为,着力整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和无证生产窝点,有效遏制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着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逐步形成全市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逐级明确质量安全目标任务,构筑覆盖辖区的打假网络,认真落实市场准入、食品药品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准入等方面工作,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打击区域性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2.建立健全质量技术支撑体系。
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质量赶超和质量攻关活动,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积极推广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推广六西格玛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科学质量管理方法,引进先进的统计分析技术,更新企业质量管理理念,培育一批省、市质量奖企业,树立桐乡特色的质量管理标杆。
强化标准计量技术。进一步加大产业联盟标准的制定和推行力度,以联盟标准形式,推动技术重组,促进产业发展升级。引导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时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转化为标准。要鼓励企业创建各级标准创新型企业,引导和推动标准化领域的创新和进步,不断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同时,要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提高计量检测和保证能力,督促企业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加强能源计量数据应用,实施精细化管理,发挥计量在企业生产工艺控制、能源核算、经营管理、安全及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企业素质的提高。
强化检验检测技术。要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嘉兴皮革与制鞋研究所、濮院羊毛衫检测中心、桐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等检测平台能力建设,提供从原料进厂、产品设计、产品开发、成品出厂、产品销售等全过程的检测,以及功能化、差别化新产品的检测研究,检测工作贯穿整个产业链。通过引进大院名校,产学研结合,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推动、企业为参与主体、市场为导向、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的产学研联合体,联合解决产业质量提升、转型升级中关键性、前瞻性、公共性的技术问题,引进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实施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同时,通过开展质量标准培训、适用技术培训和设计与开发、创新技术培训,帮助企业了解现代技术与管理方法,了解国际技术创新的发展趋势,借鉴技术创新的成功经验,努力提升企业人力资源整体水平,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好作用。
强化环保科技创新。大力推进人口、资源、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清洁生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加强科学研究、科技工程示范和重大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的衔接,积极吸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技术创新工作。重视发挥人才作用,加大环保系统人力资源开发的力度,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机制。
3.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
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信息征集服务系统的作用,促进社会信用意识、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部门公信力的显著提高,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通过行业协会延伸职能部门的监管功能,建立自律机制,加强自我监管,积极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维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建立质量档案、用标识明示质量、进行质量跟踪等多种形式的质量自律机制,切实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进、企业为主、社会评价的原则,加快制订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方法与标准,把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公平买卖、财务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质量认证和规章制度等作为评价指标,构建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发挥信用中介机构的作用,重点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完善对企业财务失信、质量失信、债务失信行为的通报和惩罚机制。
4.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
以建立和实施质量状况调查制度为基础,研究建立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统计指标体系。运行检验检测、市场调查、环境监测等手段和方法,客观反映四大实体质量的变化情况,作为衡量区域和行业发展质量的依据,每年开展质量建设目标考核评价。将质量评价指标纳入全市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政府及企业把工作着力点放到以智取胜、转型发展上来。
(三)全面提升“四大”质量
1.大力提升产品质量。
以食品、特种设备和健康安全类产品监管为重点,加强食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安全,严格市场准入,不断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品牌培育质量提升为重点,加强质量基础管理,加大品牌创建和标准创新力度,加快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为重点,加快区域(产业)科技创新平台、检验检测平台、标准创新平台建设,为区域内产业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撑。以高效生态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为重点,制定、实施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扩大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严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加大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以提高市场商品质量为重点,大力实施农村放心店工程,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不断提高市场商品监督抽查合格率。
2.着力提升工程质量。
加大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继续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落实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质量责任制度。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积极推进“诚信市场”和“自律企业”建设,多创优质工程和品牌工程。
培育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加快建设工程监理市场主体培育,支持具有行业特点的监理单位获得国家资质认可。规划建设局、发改局、交通局、水利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使监理活动在重大项目中得到顺利推进,促进监理事业健康发展。
3.优化提升服务质量。
加大服务业品牌建设力度。引导服务领域各行业依托骨干企业,通过兼并、联合、上市、重组、加盟等方式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和跨地区发展企业,集中力量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名牌企业。加大旅游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扶优扶强,扶持发展具有桐乡地方特色的传统服务业老字号品牌,发挥名牌企业的聚集效应、规模效应、管理效应和品牌效应,促进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开展标准提升质量行动。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新兴服务业,改造传统服务业,促进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加快服务标准化的步伐,加强宣传、引导和推动,重点加快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与技术服务、科技与信息服务、旅游、餐饮等领域的标准化进程,加快重点服务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开展服务行业社会满意度调查,促进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加强旅游公共标识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
4.改善提升环境质量。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双控指标,切实做到节约用地。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降耗,启动一批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快淘汰高能耗和工艺装备落后的产品及产能。通过抓标准源头、发挥计量节能降耗作用、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推进特种设备行业的科技进步,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技术体系,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原材料、能源和资源。到2015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2010年下降19.5%。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围绕《桐乡生态市建设规划》,以建设生态市和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强化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加快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管理,加快城乡绿化建设步伐。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巩固工业废水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重点保护好饮用水源水质。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市区水资源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大气环境治理,控制固体废物污染,实行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争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努力达到全国生态市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具体负责协调和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将质量强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把质量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落实政府质量工作责任制,在引导、协调、监督、服务等方面为质量强市创造良好条件。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我市质量工作实际情况及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总体目标,提出分年度实施的阶段性目标,制定相应的定量或定性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的职能部门、企业及社会有关方面,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各有关部门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抓好本系统的质量工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创建目标得到全面落实。要落实企业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其生产、销售的产品符合法定要求,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
(三)强化考核监督。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振兴目标计划,编制质量强市考核细则,按年度逐项考评质量振兴目标落实情况。市政府将考核结果纳入对镇(街道)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开展质量兴镇(街道)、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新闻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质量强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先进市的一些重大活动,重点宣传名牌战略、技术标准战略的经验及成效,引导消费者和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强市活动。要结合“质量月”、“质量万里行”、“3.l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市民的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政府、企业重视质量,新闻媒体宣传质量,社会、百姓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
(五)落实扶持激励政策。财政部门要对具备省级及以上资质的质检中心建设、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重点质量问题攻关和质量改进等工作给予财政支持。要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增加投入,加大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落实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获得各级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的企业和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的企业(单位)给予奖励。市政府设立政府质量奖,对在质量强市战略实施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企业或组织给予适当奖励。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产品要列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企业的扶持力度。
附件:1.桐乡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质量强市建设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
附件1
桐乡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周 民
副组长:魏昱初(市政府办)
陈国斌(质监局)
周跃荣(发改局)
罗海其(规划建设局)
徐汉会(环保局)
成员由市政府办、宣传部、发改局、经贸局、科技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经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总工会、工商联、粮食局、外经贸局、供销总社、广电台、旅游局、国税局、工商局、电信局、邮政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行、银监办、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陈国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