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根据《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桐委发〔2011〕36号)和嘉兴市工商局《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嘉工商法〔2011〕10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建设“法治工商”、“法治桐乡”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履行工商职能相结合、与班子和队伍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建设工商法治文化相结合,深入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为顺利实施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实现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工商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律素养,积极推进和努力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法治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到增强干部、职工整体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由一般性强调学法用法到全方位推进依法行政的转变。同时,组织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观念,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法律素质和消费法律知识,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和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法治工商建设,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立足于提高人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根据不同的法制宣传教育对象,突出不同的宣传教育内容,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领导干部抓提高,执法人员抓专业,市场主体抓普及,牢固树立行政要依法、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经营要合法、义务要履行、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的意识,切实增强工商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能力。
(三)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一手抓法制教育,一手抓严格执法,使普法教育的成效在工商行政执法的实践中得以体现。以普法促学法,以学法促用法,在“用”字上下功夫,做到边学、边用、边提高,促进工商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的到位。
(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握全社会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需求,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充分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对时代发展的适应性,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内容,不断为法制宣传教育注入新活力,推进普法取得实际效果。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突出宣传“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提高工商系统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见,不断推动依法行政,不断推动“法治工商”建设。加强各类市场主体、广大消费者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树立科学的、理性的、民主的法律观,增强法律意识,形成尊重法治、信仰法治、崇尚法治、依靠法治、服从法治的社会氛围,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市场经济监管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以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以规范市场秩序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公平交易、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农村经纪人、商标保护、广告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强制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行政调解、行政复议以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以全市工商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为主要内容,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通过领导干部述廉、基层站所向服务管理对象述职述廉、正反面典型教育、廉政展览、加强网络宣传等形式不断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抵制贪污腐败行为的能力,推进工商廉政建设。
(四)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在“法律七进”基础上,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进工地、进家庭、进新居民集居区” 等“法律十进”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与媒介,根据不同行业和群体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增强工商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强农富农,依托“红盾护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商标富农”等行动,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立足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依托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橱窗等方式,定期开展群众性工商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的作用,通过设立“青少年维权岗”等,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转型升级,宣传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立足诚信守法经营,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深化“法律进市场”活动;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实现日常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除此之外,还要积极参与开展“法律进工地”、“法律进家庭”、“法律进新居民集居区”活动,认真做好农民工、家庭成员、新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的意见》,扎实开展依法治理,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工作,为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完善科学民主依法的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跟踪反馈机制,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指导,转变监管方式,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水平。继续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文书说理性水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执法监督和问责,切实增强执法监督效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加强法制理论研究,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法制员队伍等基层法制建设,提升法治工商建设内在动力。
(六)深入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围绕“3.15”消费者保护纪念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法治宣传月”、“月月3?15”,以及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认真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通过活动,积极打造主题活动品牌,展现工商部门维护合法、制止非法、坚持正义、维护公平,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使命精神。
五、普法对象和要求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工商干部、职工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者、个体工商户和广大消费者。重点对象是全系统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
(一)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要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健全和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知识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论证等制度,并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二)着力提高全市工商系统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特别是新出台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列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工商干部每年自学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继续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对已取得执法资格人员实施抽查考试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执法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技能,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着力于提高市场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增强其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自觉性。针对不同市场主体的特点和需要,分类宣传,分类指导,做好公司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等与市场经济及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托行政指导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宣传,使之熟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利,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观念。
(四)着力于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增强其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对广大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注重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的有机结合,并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要结合12315“五进”工作,围绕新型消费领域、消费者诉求热点难点,加大消费者权益法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文明的新消费理念和遵纪守法观念,培养健康积极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尚,了解和熟悉与自身权利密切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法律制度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根据嘉兴市局和桐乡市普法办的要求,制定《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全系统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六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将对“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落实情况开展中期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在继续抓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我总结,迎接上级对我局“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验收。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监督全市工商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法规科,主要负责起草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等普法日常工作。各工商所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普法工作机制,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结合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整体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范畴,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制度。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按照工商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普法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和培养工商兼职法制宣传员队伍,充分发挥法制员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兼职法制宣传员学习培训,提高其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在局机关和各工商所宣传栏、注册大厅公告栏、本局红盾网网站上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手机短信等媒介,开展多渠道、多载体、多形式的对外普法宣传活动,全方位、高频率地向社会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还要通过“12315”投诉举报电话、“行风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宣传、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