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推进效益农业基地与设施建设。对当年度创建的、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的钢管大棚、毛竹大棚和10亩以上的水产温室大棚基地,以及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各类设施农业项目,给予服务组织或大户奖励2-3万元。
二、加速土地流转,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对新流转土地面积在100亩以上、签约5年以上、连片程度高、手续规范齐全的行政村,一次性给予每亩50元奖励;对农业招商中有引进项目或取得较大成效的服务组织或个人按规模给予适当奖励。
三、扶持服务组织,发展规模经营。对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达到一定规模且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组织或大户给予适当奖励;对当年新评为桐乡市级、省级、国家级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组织,分别奖励0.5、1、1.5万元;对市年度综合考核合格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给予0.5-2万元的奖励;对水稻机插面积达到1500亩以上的服务组织给予0.5-1万元奖励;对种植水稻面积300亩(以国家粮食订单为准)以上的合作社给予每亩20元奖励。
四、鼓励创牌争优,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对积极参加各级农产品展示展销的,获得嘉兴市级以上农博会名牌产品称号的,新通过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的农产品。镇政府给予奖励0.1?0.5万元。
五、本政策意见由镇农经中心负责考核、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