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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山镇关于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推进“两新”工程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嘉委办〔2010〕17号)、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桐委〔201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对象

全镇所辖的9个村经济合作社。通过对经济合作社的股份制改革,建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行使对原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建立股随人转的管理机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原则

  一要坚持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村级集体资产是农民辛勤劳动积累成果,在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时,既要保证现有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要尊重、考虑原有农民的劳动贡献,使其公正、公平地享受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确保资产量化的合理性。

  二要坚持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股权相对稳定的原则。对除公益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外的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以股权形式明晰到人。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保持股权的相对稳定,量化后的资产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三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法、规范运作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做到既要依法办事,又要客观、公正、民主地处理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法律、法规不明确或无政策依据的问题,必须提交社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并进行张榜公布。

三、实施步骤

村级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原则上要求在2011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阶段工作:

  (一)准备阶段(9月上中旬)

  1.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发动

  农村股份制改革,是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重大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利益关系复杂,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要召开专门会议统一部署,同时要召开党员、组长等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营造浓厚氛围,取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成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

  各村要建立由村党组织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并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股份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人员分工、人口及资产的清查项目、清查方法、清查重点和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问题的处置等事项进行明确。

  (二)实施阶段(9月中下旬至11月底)

  1.清查排摸,核实家底(9月中下旬至10月中旬)

农村集体资产范围包括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对资产的清查:主要是摸清资产存量、结构、分布以及集体资产经营、收益等情况,确认量化资产。首先,运用适当方法对清查前帐面数进行逐项核实,初步核查帐实增减变动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然后,在完成初查的基础上,进行实地盘点,对总体清查情况进行复核,重点复核有关重要项目和有增减变动的部分,对有物无账的资产要做好评估入账;最后,汇总复核后的情况,对需要调整的事项特别是呆账的注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说明,并对有关变动部分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经集体研究后形成处理决定(涉及重大事项的需提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并报镇政府审核后进行调整,最终确认股份制改革时的量化资产,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清产核资结果须经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镇政府审查以后报市农业经济局审核、鉴证。

2.界定人员,量化股权(10月下旬)

各村要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合理界定享受股份的成员,确定折股量化的计算办法。社员量化股份分为人口福利股和劳动贡献股两种形式。人口福利股也称人口股是指以实行股份制改革时的在册人口折算的股份,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各村确认在册人口时应包括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在校大中专学生及毕业后返乡务农的大中专毕业生、劳教服刑人员等。劳动贡献股也称农龄股,是指以年满16周岁的社员在经济合作社内的年限计算的股份,原则上自第一轮土地承包责任制落实之年即1983年开始计算, 实在无法获得1983年以来人口变动资料的村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以从1999年9月第二轮土地承包开始计算社员在本村工作的年限。人口股和农龄股所占比例须经社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各村在初步摸清本村人口底细和农龄情况后,以组为单位编印成户口变动情况册发放到各个农户供农户相互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由户主签字确认,最后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接受社员监督。

  3.确定方案,提交审议(11月上旬)

  全面核实集体资产和人员界定后,各村要明确股权享受对象、股种设置、股种之间的比例等,具体拟定股份制改革框架性方案。方案初步形成后,应分别召开村党员、组长代表和村民代表等会议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逐类分析比较,权衡差异,不断修改完善,力求公平公正。并将征求意见稿印发给每一户农户,征求农户的意见,最终形成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实施意见(草案),并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经表决通过后,送镇政府审核,报市政府审批。

  4.颁发股权证书,成立股份合作社(11月中下旬)

  按照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和市政府批准同意的实施意见,及时开展股权设置和股份量化工作。并将量化到人的股份享受情况、农龄数和实施方案等全部进行上墙公布,接受监督。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宣告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根据量化股份制作颁发股权证书。

  5.建章立制,加强监管(11月下旬)

  建立和健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等决策议事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奖惩报酬、收益分配、股权管理、经济责任等制度,使股份经济合作社按制度运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阶段(12月份)

  股份制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后,各村要认真进行总结,对照省、市、镇有关改革的要求进行完善,重点是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决议、清产核资报表、实施方案、章程、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手续,全面整理归档,确保今后产生争议时有据可查,并报镇和市农业经济局备案。

  四、实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农村股份制改革是妥善处置集体资产、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有效形式,是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制度创新,也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各村要从统筹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的战略要求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推行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各村要通过广播、召开座谈会、动员大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社员群众的支持。

  (三)明确责任,紧密协作

  镇各有关职能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要切实抓好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中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折股量化等重要环节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监督;纪检、组织、财政所、劳动保障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站、民政办等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关心支持改革事业的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稳定工作,使我镇农村股份制改革顺利进行。

  (四)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全面推行村级股份制,是我镇推进城乡一体化,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改革,是大力推进“两新”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群众观注度高。各村必须高度重视,把其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村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认真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在时间上要合理安排,在人力上要妥善配置,镇联村干部要经常下村指导工作,确保改制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如期完成改革目标任务。

 

附件:河山镇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计划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

河山镇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计划

工作时段

序号

工    作    要    点

时 间 要 求

准备阶段

1

镇召开专门会议统一部署,并进行业务培训。

2011年9月10日前

2

各村召开班子会议统一思想,建立组织,明确分工。

2011年9月15日前

3

各村拟订股份制改革实施计划。

2011年9月15日前

4

各村召开党员、组长和村民代表等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并表决通过股份制改革实施计划。

2011年9月20日前

实施阶段

5

各村组织人员根据现有的人口变动资料进行逐户调查。

2011年10月8日前

6

各村根据每户调查资料逐户上门核实,并调整人口调查表。

2011年10月10日前

7

公示人口调查表,并接受群众的查询。

2011年10月15日前

8

各村组织人员逐户上门进行人口调查情况签字确认。

2011年10月20日前

9

各村组织人员进行清产核资。

2011年10月20日前

10

召开班子会议制定《村经济合作社资产折股量化实施办法》。

2011年10月25日前

11

下发到户《村经济合作社资产折股量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2011年10月31日前

12

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通报人口及清产核资情况,提交《村经济合作社资产折股量化实施办法》进行讨论,并进行表决。

2011年11月5日前

13

完成股东代表的选举工作。

2011年11月10日前

14

上报《村经济合作社资产折股量化实施办法》和〈清产核资报告〉。

2011年11月10日前

15

上报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员名单。

2011年11月10日前

16

市政府批复《村经济合作社资产折股量化实施办法》。

2011年11月15日前

17

市农经局批复清产核资结果。

2011年11月15日前

18

根据上级的批复进行股权量化到人到户。

2011年11月20日前

19

公布股份合作制改革结果。

2011年11月25日前

20

召开班子会议准备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材料。

2011年11月27日前

21

制作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

2011年11月30日前

22

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暨第一次股东代表大会。

2011年11月30日前

总结阶段

23

发放到人到户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

2011年12月10日前

24

总结完善,资料整理归档。

2011年12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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