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
现将嘉兴市经信委《关于举办“2010中国(嘉兴)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产业展览会”的通知》(嘉经信资源〔2011〕198号)转发给你们。为配合做好本次展会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2012中国(嘉兴)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产业展览会” 是展示市内外节能环保、新能源技术、产品、装备,以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工程公司、咨询服务、设计研发等节能环保中介服务机构成果的重要途径,对推进我市节能环保与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营造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具有积极的意义。请各镇称道、开发区做好本次展会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鼓励企业参展。
二、及时上报参展企业名单。请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相关企业,并做好有意向参加展会的名单上报工作。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将参展企业信息表(见附表1)于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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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企业信息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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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参展内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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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嘉经信资源〔2011〕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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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中国(嘉兴)节能环保
与新能源产业展览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推进我市节能环保与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营造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决定于2012年6月举办“2012中国(嘉兴)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产业展览会”,作为2012年度节能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幕时间:
二、展会时间:
三、展会地点:嘉兴国际会展中心。
四、展会内容:展示市内外节能环保、新能源技术、产品、装备以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工程公司、咨询服务、设计研发等节能环保中介服务机构的成果。同时,举办相关产业专题论坛和推介活动。
五、为鼓励本地企业参展,对参加本次展会活动的市本级企业给予展位补助,具体标准按照市有关文件执行。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执行。
本次展会由嘉兴市创新会展策划有限公司具体承办。请各县(市、区)经贸(发)部门积极组织企业参展和贸易洽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