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根据《关于推进2011年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桐委〔2011〕8号)和《关于印发桐委[2011]8号文件工业经济政策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桐经贸办〔2011〕15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创业基地奖励和标准厂房承租补助工作,现将奖励、补助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当年度新入驻小企业创业基地和标准厂房的中小企业。所入驻的创业基地和标准厂房必须是列入全市建设规划、审批手续齐全、规划建筑面积
2、当年度获得的桐乡市级以上示范创业基地和示范镇。
3、已经获得过政府其他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补助。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桐乡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和标准厂房承租补助的,需填写《桐乡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和标准厂房承租补助申请表》,并附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发票、当年财务报表等复印件。
2、申请嘉兴市级以上示范创业基地、示范镇工作经费补助的,须附上级有关批准认定文件。
三、申报程序
1、承租补助由承租企业提出申请,由小企业创业基地和标准厂房建设管理机构汇总,经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初审,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市中小企业创业中心和标准厂房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并行文公布。
2、申请嘉兴市级以上示范创业基地、示范镇工作经费补助的由各镇街道、建设主体向市中小企业创业中心和标准厂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文公布。
四、申报要求
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抓紧时间,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12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经贸局企业管理科。联系电话:88102630,88102649(传真)。
附件:1、桐乡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和标准厂房承租补助申请表
2、桐乡市级以上示范创业基地(镇)补助申请表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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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和标准厂房承租补助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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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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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年·平方米、平方米、人、万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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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商登记证号 |
生产主要产品 |
职工人数 |
当年产值 |
当年利税 |
其中: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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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厂房座落位置 |
承租厂房产权单位名称 |
承租起始时间 |
承租面积 |
约定租金单价 |
当年租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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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街道)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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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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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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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表材料: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发票、当年财务报表等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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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电话: |
联系人: 电话: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附件2:
桐乡市级以上示范创业基地(镇)补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亩、平方米、家、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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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文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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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及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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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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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认定单位名称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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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占地面积 |
已建建筑面积 |
在建建筑面积 |
已出租厂房面积 |
其 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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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用房面积 |
配套设施用房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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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企业数 |
从业人数 |
生产性投入 |
工业产值 |
利税总额 |
主导产业占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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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市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
年 月 日 | |||
附表材料:认定文件、项目批准文件、年度工作总结、建设规划布局图、建设实施方案、入驻企业名单、竣工验收报告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