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建立凤鸣消防专职队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桐乡市人民政府〔2011〕第11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桐乡专职消防(防火)队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建立凤鸣街道专职消防队,提高专职队伍整体实力和灭火战斗力,保障“消防灭火抢险救援队、消防安全检查服务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队”等多队伍作用,能得到有效发挥,现将凤鸣街道消防专职队的情况公布如下:
1、凤鸣专职消防队专职队员十二名:
队 长:谢国富(兼职)凤鸣派出所民警
副队长:唐梁栋
队 员:王旭锋(班长驾驶员)、韩忠强、费辉、
陆鉴洪、徐春年、钱惠成、沈海、董洪霏、
徐飞、倪中、唐梁栋、徐飞
2、凤鸣专职消防队营房设在凤鸣街道灵安集镇凤鸣派出所内,配置消防车二辆及各种消防灭火器材。
3、建立凤鸣专职消防队经费资金独立帐户,专款专用。由街道财政预算保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监管。
4、办公室电话:88365116。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