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
各科室、队、中心、分局、工商所、机关党委、个私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浙工商标〔2012〕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2012年全市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行动,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各职能科室、分局、工商所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部署,充分认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不懈地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毫不懈怠,针对侵权和假冒伪劣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把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引向深入。
调整桐乡市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研究部署整体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督办重大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广科,承担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监督考核和督促检查,确保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分阶段深入推进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
根据省局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按季度扎实开展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一季度:继续深入开展对白酒和葡萄酒等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严格落实白酒和葡萄酒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违法行为以及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深入开展查处假烟专项行动,选择一批影响恶劣、涉案金额大、后果严重、案情复杂的大要案督办,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二季度:继续深入开展以农资打假为重点的“红盾护农”专项行动,检查落实农资经营者进货查验和台账制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印制假冒商标标识专项行动,加强巡查和重点追查,坚决取缔非法印制窝点,从源头上扼止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要组织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代理秩序,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创牌、保牌、用牌的良好氛围。
三季度:大力查办“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公布一批典型案件。通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开展对网络交易主体、客体、行为搜索检查,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嫌违法行为人网站(网店)及对应实体的检查,组织开展以打击互联网销售伪劣化妆品、服装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规范食品市场特别是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要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集中打击销售假冒他人食品注册商标、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等违法行为。
四季度:突出家用电器、服装、装饰装修材料等重点品种,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大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商品及时予以退市处理,并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以及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行为。
三、整合力量,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取得的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建立健全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相统一,依法、规范、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
——完善系统内上下互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联络员、执法数据统计、案件批复指导、案件线索转办交办、重大案件督办、执法工作信息通报和经验交流、执法工作评估等工作制度,形成快速反应的工作应对机制,各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对基层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建立完善工作交流、信息通报、联合办案、定期会商等工作制度;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知识产权案件和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联合执法。
——完善与公安、海关、质检等部门的协作与沟通机制,建立案件线索通报、案件查处协助、复杂疑难案件会商、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督办等工作制度,形成打击合力,增强打击效果。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合办案优势,需要公安机关联合执法的,工商机关要依法提请公安机关给予协助。要主动支持配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做好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犯罪工作。
四、总结经验,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进一步做好日常市场监管工作,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有破有立,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将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与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品牌指导站建设,引导市场主体注册自主品牌商标,指导企业运用商标战略争创知名品牌。
——大力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和商标备案公示制度,引导大中型商业企业、商品市场等市场主体对进场商品商标进行备案、查验、审核,逐步实现市场监管关口前移。
——不断完善驻点巡查、交叉突击执法和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执法人员、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的责任,建立按区域落实排查责任的工作机制。
——充分利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加强对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信息的收集、录入和运用,并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监管措施。要依法将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案件办结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警示企业与经营者。
——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电子监管软件安装面和使用率,充分发挥其食品流向追溯、食品质量预警、食品安全信息查询的主要功能,提升食品流通行业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商部门的监管效能。
——加快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权利人和消费者对有关侵权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申诉举报。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有功的,要及时按规定予以兑现。
五、加强宣传,营造声势,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执法环境。
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工商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宣传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促进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活动。积极引导商标权利人提高自我保护和自主维权意识,建立健全与商标权利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信息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商标权利人专业优势,配合工商部门在监管执法工作中进行调查取证,对辨别、鉴定涉嫌侵权物品提供支持。
六、加强学习,拓展载体,提高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能力
大力充实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力量,形成一支稳定、高效的工商行政执法队伍。借助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教学力量,联合海关、公安、法院等部门,定期对基层工商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利用案例分析会、识假辨假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增强执法人员监管执法的敏锐性和准确性,提高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能力。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保障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工作经费,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