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监总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检查规则”)〉和〈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的通知》(浙质特发[2008]25号)和嘉兴市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了推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监督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行为,充分履行安全监察职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实际状况,经研究决定,确定浙江新源水煤浆有限公司等20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2012年度全面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并对全面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检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之规定,全面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是否组织演练;是否建立设备档案,且是否齐全,归档情况;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及注册登记情况;检验报告所提问题是否落实整改;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且在有效期内;安全会议的记录、检查记录、培训教育记录、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记录;承压类安全附件的检验情况。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职责
被列入2012年度全面检查的单位必须进行认真的自查,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所有资料集中归档和统一管理;各种原始资料的技术档案,按规定分门别类装订;在接到检查通知后,认真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实施全面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限时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使用单位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责任落实,设备安全运行。
三、检查的实施
2012年度全面检查工作由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以下简称“安监科”)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崇福质量监督站、濮院质量监督站、洲泉质量监督站分别负责对本辖区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全面检查,并按时完成全面检查工作,每月月底将检查情况汇总报安监科。全面检查按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进行,并按计划提前通知各镇质监员,质监员一起参加检查。
四、质监员的职责
质监员主要是配合参与我局相关科室开展全面检查,在接到检查通知后,提前通知辖区内的企业准备好台帐、资料和相关人员参加,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帮扶企业落实整改,并在企业整改完毕后进行确认,同时做好帮扶和服务工作,使企业的管理更加规范。
五、检查情况的处理
开展全面检查是对企业特种设备管理的集中督查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书面通知企业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报检查部门和质监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应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检查部门,各检查部门在整改期满3个工作日内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拒绝接受检查或不配合检查的,将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后重新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一时无法解决的必须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请求协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