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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印发《2012 年全市改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2年全市改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2012 年全市改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夏宝龙省长在全省改善发展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能,改善我市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市“四联四强”走访服务活动总体部署和“百名干部联千企,强化服务促发展”活动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改善发展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切实解决影响我市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实现“改革走在前列,发展绩效突出,社会管理一流,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提供服务和保证。

   工作目标:坚持不懈地推进发展环境建设,树立“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理念,使优化和维护全市发展环境成为每个部门、单位和公民的自觉行动,努力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营造我市优良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商务环境、法制环境和舆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绩效,优化政务环境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在“少”、“优”、“联”、“快”四个方面下功夫,实现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少”指各部门今年要对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进行逐项审核,切实做好减法,精简审批项目,严格控制新设审批事项。“优”指不断优化内部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优化内部工作人员配置,优化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机构服务配套功能,优化和完善项目审批全程代办代理制,以更好地服务项目、服务企业。“联”指切实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大力推行联合图审、联合踏勘、并联审批、综合验收、多证联办等制度,积极探索行业联合审批,总结完善和推广“模拟审批”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快”指做到一般事项快审快批、急事急审、特事特批、能办的马上就办,力争各类审批事项都能在规定时间的下限内完成,确保总的审批时限有较大幅度的缩短。加快推行网上审批,为基层、企业和群众在线申报、咨询、办理和投诉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拓宽服务内容,增强综合服务能力,规范服务标准。按照“一门受理、并联审批、封闭运行、限时办结”的要求,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通过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陪同服务等特色服务,充分发挥行政审批服务小分队作用,开展组团式、专家问诊式下基层送服务活动。对市级重大项目继续开通“绿色通道”,派专人跟踪服务。

   3.强化政府执行力建设。强化政务督查,健全重点工作推进责任制,对政府惠民实事工程以及“退二进三”、“退低进高”、“城中村改造”、“土地卫片执法”、“农村土地整治”和“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等政府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导向,优化政策环境

   1.强化政策导向,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根据转型升级的实际需要,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近年来经济扶持政策取得的总体成效,按照“扶持重点突出”、“政策结构优化”、“资金安排合理”的原则,对现有的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突出对经济发展平台、规模农业、产业提升、科技创新、招商引资、节能减排、企业培育和现代服务业的奖励和扶持,继续发挥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转型升级实现新突破。

   2.强化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7月底前由财政、审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2011年全市经济扶持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要素保障,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服务环境

   1.强化要素保障。市发改、经信、国土、科技、供电等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具体措施,特别是对于好项目、大项目、优势项目要切实做好要素保障工作。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银企合作对接”、“金融助小”和“金融扶农”等活动,对一些市场前景好但暂时有困难的企业做到不抽资、不抽贷,对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尤其是成长性企业给予特别的扶持。国土部门要想方设法挖掘潜力,盘活存量土地,加强用地保障,确保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加快“腾笼换鸟”步伐,为优势企业和优质项目腾出发展空间。发改、经信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针对今年可能出现的电力缺口,统筹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努力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科技部门要大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2.提升服务效能。深入开展“四联四强”走访服务,建立健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从今年起,每位市政府领导至少联系3个重大项目,各镇(街道)也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抓到底”,形成“盯人、盯事、盯项目”的全程服务机制。“百名干部联千企,强化服务促发展”活动各相关部门(单位)和联系人要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市发改、经信、财政、税务、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涉企优惠政策的汇编和宣传,让企业熟悉政策,享受政策。

   (四)推进政务公开,重塑诚信体系,优化商务环境

   1.认真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全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扩大政务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措施,增强行政工作的透明度。除法律法规和规定不能公开的项目和涉及国家及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凡是与基层和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要全部公开,保证基层、企业和群众对政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通过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

   2.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四项制度”。落实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全年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招标率达100%;落实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面实施经营性土地市场化供应机制;落实和完善产权交易制度,规范产权交易市场;落实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

   3.大力开展“诚信桐乡”建设活动。以“三重三守”为主要内容,围绕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加强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诚信建设。在政府部门开展“重服务、守信誉”活动,倡导诚信行政,树立良好形象,让企业省心、安心、顺心、放心地发展;在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倡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做到诚信兴企,对诚信企业进行表彰,对失信企业扩大披露和曝光面;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重公德、守信义”活动,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倡导诚信道德,弘扬诚信文化,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气。

   (五)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优化法制环境

   1.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落实情况的督查。推动政府部门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责权统一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实施主体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公示项目是否全面,执法程序是否规范,配套制度是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是否到位,执行罚缴分离及重大处罚集体决定等情况。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切实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

   2.深入开展“企业减负”工作。通过千方百计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扩大盈利空间。继续落实好各类税费减免政策,尤其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延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步伐。开展企业清费减负专项治理,严格规范各类收费行为,从制度上杜绝随意检查、乱收费和乱罚款现象,切实减轻企业和外来投资者的负担。

   3.深化“平安桐乡”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长效机制建设,着力夯实城市治安防控基础,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形势的平稳。着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对“社会人”、社会组织、居民小区和“虚拟社会”的管理。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管理中主动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优化舆论环境

   1.在全市深入开展创建优良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深化对环境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强化服务意识,在全社会树立“人人都是发展环境”、“发展是硬道理、环境是生产力”的理念和尊重创造、尊重创业、尊重纳税人的意识,为创建优良的发展环境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大力开展舆论宣传活动。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围绕市政府关于改善发展环境的要求加强宣传和引导,全方位报道我市开展改善发展环境活动的各项举措,充分展示桐乡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形象。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及时总结、树立和宣传服务意识强、企业赞誉高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个人和小团体利益而损害企业和投资者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并依法依纪公开处理,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优化发展环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改善发展环境作为推进我市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按照省、市总体要求,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建立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法院、检察院、市政府办(法制办)、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工商局、审批中心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发展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等形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建立监督员网络,扩大监督范围,及时了解企业、群众对改善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行风热线”在政风行风评议中的服务、沟通、监督、宣传、投诉、评价等多种功能,拓宽社会各界参与环境建设的渠道,促进部门和行业的自身建设,及时消除苗头性、倾向性的不正之风。

   (三)强化工作实效。各镇(街道)和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认真查摆本地、本部门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在找准找实问题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整改。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超常规的措施进行重点整改,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对情况复杂和难度较大的问题列入督办事项,跟踪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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