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2年“退低进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2012年“退低进高”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市“退低进高”工作步伐,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经研究,制定2012年“退低进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这一主线,重点突出“退低”与“进高”两大主题,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步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桐乡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
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整治、强化执法、政策引导、考核推动,着力关停一批非法违法产能,加快淘汰一批落后产能设备,转型提升一批落后低效产能企业,促进“退低进高”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同时建立完善组织领导、工作推进和激励考核“三大机制”,确保“退低进高”工作长效推进。具体目标:通过实施“退低进高”,印染、化工等行业非法产能基本关停;全年关停高耗低效小企业20家以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22家以上,腾退低效用地1000亩左右,力争盘活存量土地2000亩。
三、重点工作
(一)切实做好调查摸底。一是对照国家、省和桐乡市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开展落后产能调查摸底。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对所属工业企业的落后产能进行摸排,重点排摸建材、印染、化工、皮革、纺织、化纤等行业的落后产能。二是由各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对印染、化工、皮革、电镀等行业的各类非法违法产能进行排摸。三是对全市纳税工业企业的用电、排污、占地及年度税收贡献等数据进行调查收集,全面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
(二)完成规定淘汰任务。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今年要全面淘汰水泥行业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砖瓦行业3座粘土砖瓦窑、造纸行业单条1万吨以下生产线、制革行业年产40万张以下普通制革生产设备和前道硝制生产线、化工行业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产能设备。按照上述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有序稳妥推进。对列入年度淘汰目标的落后产能企业,如未能按时完成,由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行政、法律等综合措施,财政部门清理取消对其原有的各类优惠政策;电力部门对其限电或停止供电;水务集团对其停止供水;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质监、安监等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和安全许可证照;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通过行政制约手段,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