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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工业园区集聚集约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已废止)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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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桐政发[2016]1号文件予以废止)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推进全市工业园区集聚集约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推进全市工业园区集聚集约发展的实施意见

 

    工业园区是经济发展的主阵地,产业集聚的主平台,项目落地的主载体。它对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促进企业集聚、产业集群、用地集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进园区集聚集约发展,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布局,培育现代产业集群,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工业布局为重点,以构筑现代产业体系为根本,以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为抓手,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打造长三角新型工业城市总体目标,坚持存量盘活与增量优化并举、改造提升与引进培育并重的原则,切实解决当前我市园区建设布局分散,重点不突出;协作配套差,服务体系不健全;产业层次低,创新能力弱,竞争力不强;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产出率不高等问题,真正把我市工业园区建设成为高效、生态、文明、和谐的新型城镇新区。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坚持以政府主导为主、市场配置为辅,优化要素配置,推进要素集聚和集约高效利用。加强政策引导,推进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

   (二)错位发展原则。实施五大平台发展战略,重点推进经济开发区、濮院针织产业园、临杭经济区、崇福经济区、高桥新区开发建设,改造提升其他镇街道工业园区,逐步建成全市布局合理、协作配套、错位互补的园区发展格局。

   (三)存量提升原则。实施特色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发展。实施落后低效产能有序退出,建立园区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实现存量土地二次开发。

   (四)增量优化原则。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加快新能源、新特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引进培育,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强化园区用地标准控制,提高项目质量和投入产出水平,实现用地效益最大化。

   (五)工商联动原则。坚持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并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强园区服务功能,提升园区能级,实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发展。

   (六)依法监管原则。强化园区建设监管,加大土地、环保、质量、劳动、安全、消防等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园区和谐健康发展。建立园区项目综合验收制度,对项目用地等实行全程跟踪监管,严格履约保证和违约处置。

   三、主要目标

   到2016年,力争全市建成国家级园区1个,省级园区2个。园区规上产出率占全市工业产值的90%以上(其中五大平台占比85%以上)。园区规上亩均投资强度250万元以上,亩均产值600万元以上,亩均增加值9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20万元以上,平均容积率0.9以上,万元增加值能耗0.9以下。2012年全市园区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5亿元以上,园区规上产出率占全市工业产值的60%以上,当年新批供地项目亩均投资强度300万元以上,平均容积率1.0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以产业集群为目标,提高园区集约化水平

   1.优化园区空间布局。紧紧结合全市“十二五”发展规划、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坚持五大平台发展战略,立足于全市园区现有产业基础、区位优势、能源资源等条件,坚持存量提升、增量优化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研究制定全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全市园区发展方向。今后新增工业用地原则上集中配置在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并重点向五大平台倾斜,新增工业项目根据产业类别原则上一律安排在相应的园区落户,杜绝园区外零星布点。市财政对符合落户园区产业要求的项目重点予以相关政策扶持。

   2.提高园区产业层次。充分发挥五大平台在经济转型升级中龙头作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以五大平台为主战场,进一步强化产业招商,通过引进优质增量来加快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建设成若干个规模大、创新力强、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集群。推进优势特色产业改造提升,鼓励化纤、玻纤、毛衫、纺织、服装等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实施技术改造,创新商业模式,向设计研发和市场营销等微笑曲线两端发展,建设现代产业集群。加快毛衫、皮草、皮鞋、家纺传统产业有序转移,将低端环节和弱势产能转移出去,建立市外产业园,形成设计研发、策划营销和精深加工保留在公司总部的生产格局。加快“三高一低”工艺、技术、装备等落后产能淘汰步伐,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

   3.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实施“百企千亿”工程,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其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溢出效应,推进产业集群发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走出去,设立市外或境外原料基地、能源基地、研发设计基地和营销网络,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对发展前景好、成长性高的园区企业,优先列入重点培育对象,着力培育一批主导产品独具优势、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

   4.强化重大项目带动。建立园区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库,集中土地、电力等要素,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紧紧抓住《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颁布实施这一契机,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优势和平台优势,放大与沪杭同城效应,进一步加快融入步伐,加大对接力度,主动承接沪杭等大都市产业转移和配套协作;进一步转变招商理念,以新兴产业为重点,着力瞄准国际、国内500强以及大企业大集团开展招商引资;进一步深化与央企国资对接合作,引进更多的央企国资前来我市拓展发展空间。

   5.推进专业化配套协作。鼓励中小企业加强与重点优势企业在生产、质量、标准、管理等方面的协作和融合,进入其供应链和产业链,建立重点优势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战略结盟,完善产业集群分工协作体系。鼓励重点优势企业通过联合、并购、控股、品牌经营和虚拟经营等方式对上下游企业进行整合重组,优化企业组织形态,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企业组建产业发展战略联盟,提升产业集群整体竞争力。

   (二)以生态文明为目标,提高园区生态化水平

   1.优化生态环境。加强园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工业污水防治,做好化工、印染、制革等重点行业污染源监控,严格实行企业废水刷卡排放,控制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企业入网工程,推进废水集中收集处理,确保管网覆盖企业全部接管纳污。加强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排放监测,特别是对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要加大监控和整治力度,确保企业排放实现排气口与厂界双达标,着力改善园区空气质量。

   2.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园区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链、企业链、产业链和生态链建设,努力构建园区企业小循环、产业中循环、园区大循环体系。加大高消耗、高污染企业和重点用能、用水单位,以及列入“811”生态文明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整治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推进化纤、植绒、化工、印染、建材、制革等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大力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园区)和绿色企业(园区)、生态企业(园区)创建工作,逐步实现园区资源消耗减量化、资源利用循环化、企业生产清洁化、区域发展生态化建设目标。

   3.推进节能减排。加强节能评估与审查,强化能源基础性管理。强化对建材、化纤、印染等行业及重点企业的用能监管。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加快实施变频节电、凝结水及中水回用、炉窑改造、余热回收利用、绿色照明以及能源系统优化设计、用能(水)系统优化改造等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展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提高行业用能水平。加强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控,突出抓好重污染行业、市控及以上重点污染源、燃煤热电企业的污染减排,确保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以完善功能为目标,提高园区承载能力

   1.加强创业基地建设。创业基地是推进中小企业集聚发展的有效平台,是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有效举措。工业园区要加强创业基地规划建设,设立专门区块,安排一定的用地指标,建设创业基地。创业基地除建造标准厂房外,还须建设配套公共租赁房、公共食堂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但占地不得高于总用地的7%),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得低于1.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基地建设,对建设业主实行财政扶持、税费优惠、要素保障。鼓励中小企业入驻创业基地发展,对入驻企业实行租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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