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财政局、广电台:
《桐乡市农村有线广播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一日
桐乡市农村有线广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有线广播长效管理,根据《浙江省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实施意见》(浙广局发〔2007〕213号)和《嘉兴市本级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实施办法》(嘉政办发〔2007〕16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的要求,建立“分级负担、统一管理”的体制,形成广电部门为主体,镇(街道)、村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保持全市有线广播“村村通”和“户户响”。
二、工作职责
财政局:每年列支100万元补助广电台作为有线广播网络维护费用。
镇(街道):承担辖区内每只广播喇叭一年5元的维护费用。
广电台:负责全市农村有线广播的技术设备、规划、建设、维护、管理、服务。
行政村:承担各自村广播室维护改造的成本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