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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高政[2012]54号文件请示悉。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34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实施沪杭高速公路桐乡(高桥)出入口景观工程。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沪杭高速公路桐乡(高桥)出入口景观工程。
二、项目业主:高桥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地址:高桥镇高桥村,沪杭高速公路桐乡(高桥)出入口。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沪杭高速公路桐乡(高桥)出入口景观工程总设计面积约47870平方米,包括出入口道路两侧、交叉口的绿化带等相应种植乔木、灌木等树木及栽植草皮。工程范围为杭州方向匝道右侧20米、左侧12米(除去4.5米宽道路)内;迎宾大道两侧各15米内;上海方向匝道右侧15米、左侧10米内。
五、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投资估算495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442万元,前期费用31万元,预备费用22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300万元,其余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半年。
七、项目建设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桐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相关部门应协同配合,抓紧组织实施。项目业主在实施中严格控制概算,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附:项目投资估算表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