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乡市教育局:
你局桐教[2012]71号文请示悉。为改善桐乡十中办学条件,加强师生健身运动,经研究,同意桐乡十中风雨操场建设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桐乡十中风雨操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桐乡十中。
三、项目选址:龙翔街道学市路31号(桐乡十中校园内)。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学校原有土地,在校区内南侧建设一幢三层室内体育馆,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投资估算450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解决。
六、消防与环保:环保方面应根据“三同时”要求事先做好相关工作,按照市环保部门批复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消防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DJ5016-2006)进行设计。
七、项目建设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桐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
八、工程建设周期:一年。
项目建设须与原有建筑保持协调,实施中应严格控制概算,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进一步作好优化设计。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