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文明规范基层质监站所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质监站所建设,有序推进文明规范基层站所创建,根据省局《关于开展省级文明规范基层质监站所创建活动的通知》(浙质监发〔2012〕122号),结合我局基层站所建设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省局“十五字”和嘉兴市局“十六字”方针为指导,把推进文明规范质监站所建设与“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行风评议“回头看”相结合,以完善基层质监站所装备设施、提高基层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质量服务能力、展现基层质监站所文明规范形象为出发点,扎实开展文明规范基层质监站所创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规范基层质监站所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基层站所工作装备和设施,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监管和服务能力,保障基层质量安全底线,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基层质监站所规范化运行水平,充分展现基层质监站所强监管、优服务、正行风、提效能的窗口形象,推进基层质监工作科学发展。
三、重点工作
1.加强基础建设。按要求落实完善基层站所办公场所、工作装备和设施等硬件建设;改善站所内部布局布置,提升感观形象。
2.提升素质能力。加强基层站所人员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配足一线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更好地满足日常质量安全监管需要。
3.规范内部管理。开展站所工作制度梳理,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完善,并加以有效实施;建立推行清晰可行的日常工程流程,编制、使用各类操作性强的作业指导书,推动监管服务工作规范开展;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制订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内部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加强人员管理,完善工作考勤、工作例会、文件管理、工作考核等内控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岗位分工。
4.加强联动协调。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质量整治或执法行动,实现部门联动机制化、经常化;有效融入、参与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动“三个安全”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加强“三员”队伍建设,通过会议、培训、巡查等进一步发挥“三员”作用。
5.注重工作实绩。积极开展辖区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标准、计量、生产许可、技术帮扶等服务工作,努力实现5个100%目标,即重点监管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办结率100%,重点监管企业年度巡查按比例和频次100%完成,行政处罚案件100%正确,投诉举报处结率100%。
6.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基层站所电子巡查信息系统,实现电脑联网和信息接入,整合完善网络数据库,完成企业质量数据信息入库和资源共享,实现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服务信息化。
7.开展外部评价。组织辖区乡镇政府、村居协管员、监管企业对基层质监站所进行满意度测评;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综合评比,确保日常工作零投诉。
8.提升岗位文明程度。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增强服务意识,为辖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开展各类文明创建和质监文化建设,营造团结、进取、文明、和谐的文化氛围。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6月下旬)。
组织相关科室、各基层质监站深入学习省局、嘉兴市局关于文明规范基层质监站所创建活动的有关文件,明确创建活动要求;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2.创建自评(7月至9月上旬)。
依照省、市文明规范基层质监站所考评办法和细则以及我局创建方案和计划,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根据创建情况,对照创建要求,围绕基础建设、素质能力、内部管理等8大内容进行自我评估。
3.组织申报(9月中旬)。
在自我评估基础上,对基本符合文明规范基层质监站所创建标准的,填写《文明规范基层质监站所申报表》和《自评表》,上报嘉兴市局。
4.考核验收(9月下旬至10月)
按照文明规范基层质监站所考评办法和细则,汇总整理创建工作台帐资料,通过工作汇报、查看台帐、实地走访等形式,接受省局、市局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规范基层质监站所创建活动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站所规范化运行、提升基层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监督稽查科、各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协调、部署创建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评建有机结合。要以推动基层质监站所规范化运行、提升基层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基层质量安全底线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目的。各基层质监站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创建计划,在整个创建活动过程中要把健全基础设施、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人员素质作为重点,牢牢把握创建与考评的关系,评建结合,以评促建,切实促进提高基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3.丰富载体,深入宣传发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开展文明规范基层质监站所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调动乡镇政府、辖区企业和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提升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面。
4.深入总结,实现长效发展。要及时总结创建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加以推广,使点上经验变成面上成果,使阶段性经验上升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长效性制度,促进基层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