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安监站,局各科室(执法大队):
根据省、嘉兴市安监局2012年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方案,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录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范围和内容
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规模以上企业。其中,危险化学品(包括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为全部企业。
录入内容为省安监局开发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系统中需提供的数据。
二、职责分工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安监站负责做好辖区内的企业信息采集工作,并对企业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2.市安监局综合监管科负责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数据统计以及所属行政区域划分;负责对当年度重大事故隐患信息的采集工作。
3.市安监局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事故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近三年来)的采集工作。
4.市安监局宣教科负责对所采集信息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审核。
5.市安监局行政许可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信息审核。
6.市安监局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后的数据库集中录入,并就本次数据库录入工作的开展做好综合协调。
三、工作要求
1.本次数据库采集、录入工作时间为7月-10月。其中,7月确定梧桐街道和开发区为试点,开展信息采集并着手进行数据录入;8月-9月中旬在全市各镇(街道)全面推开,各基层安监站完成信息采集、审核工作; 9月下旬,市安监局开展相关信息采集、审核和数据录入工作。
2.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安监站和局各科室(执法大队)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本次信息采集、审核和录入工作,要克服人手少、时间紧的客观因素,做到组织得当、措施得力、有序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信息采集和录入要求准确、完整、真实,使数据库启用后能切实发挥辅助决策、服务监管、提高效能的作用,发挥市场信用约束的作用。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安监站和局各科室(执法大队)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合力完成好本次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4.在数据库录入工作推进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局办公室反映。
附件: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调查表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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