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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辐射安全意识,确保国庆期间和“十八大”召开前夕辐射环境安全,巩固“两放心”创建成果,市环保局将联合公安、卫生部门开展国庆前后辐射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与目的
此次检查对象为我市各辐射工作单位,主要目的在于检验我市辐射工作单位管理水平,巩固“两放心”创建成果,提高各单位辐射安全意识,努力消除辐射安全隐患。
二、检查内容
(一)辐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单位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辐射专管员、操作岗位辐射安全责任制和落实情况。
(二)辐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环保法律法规履行情况、节假日辐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两放心”创建巩固情况等。
(三)辐射安全保卫设施的情况。工作场所警戒警示标志、监控设施、储源库双人双锁、110联网等安全设施的完好性及运行维护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辐射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单位内部辐射应急队伍建立情况;国庆期间应急值班情况。
(五)辐射教育培训情况。辐射专管员、操作工持证上岗情况,放射源工作单位法人代表网上培训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9月15—18日,辐射工作单位自查,放射源工作单位填写《“放心放射源工作单位”创建长效管理自评表》(见附件)。
9月19—25日,各镇、街道环保所对辖区内辐射工作单位进行检查,报送检查材料。
9月26—27日,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进行联合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辐射工作单位近期对本单位所有放射源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重新核实、登记放射源、射线装置数量和安全状况,并集中对所有辐射操作工作人员、值班人员进行一次的辐射安全使用管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各放射源工作单位要严格保证放射源应用场所监控设施、加固措施、源库110报警装置及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对易拆卸的源采取入库管理,24小时双人在岗监控,严格实施登记制度,杜绝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各射线装置工作单位要严格保证警戒警示标志清晰,警示灯工作正常,防护设施保养使用良好。
(三)各辐射工作单位于9月18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各镇、街道环保所于9月25日前报送《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现场检查记录》、《金属熔炼单位现场检查表》、《“放心放射源工作单位”创建长效管理自评表》。
各辐射工作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材料。各检查单位务必合理安排,严格检查执法,按期报送材料。在执法检查中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罚。
联系人:范文辉,电话88622014,656496,传真88079233。
附件一: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现场检查记录
附件二:金属熔炼单位现场检查表
附件三:“放心放射源工作单位”创建长效管理自评表
桐乡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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