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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桐乡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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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案件组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嘉兴市有关文件和我市《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桐政发明电〔2012〕1号)、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桐乡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桐食安组﹝2012﹞1号),以及有关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下,集中开展一次食品犯罪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二)排摸一批犯罪线索,侦办一批大要案件。

    (三)认真受理移送案件,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受理审查率100%,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紧密、打击查处有力”的办案协作机制。

    二、行动时间

    2012年7月15日至2012年10月25日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广泛收集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要按照“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要求,进一步以派出所辖区为单位,组织广大民警特别是社区和驻村民警,结合日常巡逻、走访等工作,全面深入排查辖区内涉嫌“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一是主动了解收集线索。公安机关要把收集掌握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作为当前基础工作的一个重点,在巡逻、走访等工作中注意向群众了解有关非法加工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和黑工厂,了解有关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摊点、黑商店、黑市场。尤其是对流动人口集中、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排摸,努力获取一批深层次、高质量的案件线索。二是依靠群众举报线索。目前,公安机关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中已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要充分运用好这些群众举报平台,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电,及时组织线索核查,切实依靠群众拓宽案源,提高打击效率。三是认真处理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本次“百日行动”中,省市政府要求各部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100%。对此,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受理审查率要达到100%。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侦查;对经审查拟作出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应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切实防止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二)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大要案件前期调查。提前介入是提高案件侦办效率、提升打击力度的有效手段之一。公安机关在“百日行动”期间,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并组织力量提前介入有关大要案件的前期调查工作。一是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本次全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五个小组,其中案件组由市公安局为组长单位。对此,公安机关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协调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开展联合调查工作,及时掌握有关工作信息。二是要明确提前介入的重点案件。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情况比较复杂,案件种类多、范围广。公安机关要以“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中确定的“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等犯罪为重点,对网络型、团伙型、跨区域的案件要坚持提前介入,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专案经营,确保全环节摧毁制售不安全食品的利益链。三是要抓好一般案件调查取证的指导。公安机关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交流和勾通,对可能构成犯罪的普通案件,积极引导相关执法部门以追究刑事责任为标准,规范调查取证工作,确保食品领域的一般刑事案件能够快侦、快破,提升打击查处工作效率。

    (三)全力组织侦办一批食品领域大要案件。一是要提升办案数量。公安机关要广拓案源,在前期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力量侦办一批食品领域的大要案件。二是要强力破案攻坚。要对在侦食品案件进行一次梳理,对团伙性、网络性、跨区域的案件,按照公安部抓大要案件的要求,及时成立专案组,统一协调、统一指挥。要用好各种侦查力量和侦查手段,对排摸出来的有价值的重要线索,及时协调技侦、网警等业务警种提供技术支撑,围绕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各种要素,深度经营。对重大案件及线索,要及时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将统一协调指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百日行动”是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和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等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公安机关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对此,市公安局作为市政府“百日行动”案件组的组长单位,成立以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单志荣任组长,常务副局长曹炳权、副局长胡国盛任副组长,督察、指挥中心、公关办、治安、刑侦、出入境、网警、特警、法制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大整治 “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并在治安大队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百日行动”案件组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等工作。

    (二)严格依法履职。一是把握政策界限。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要坚持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严格区分一般性违规问题与严重违法犯罪,严格区分一般从业人员与违法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坚持依法打击孤立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明确打击目标。要把打击矛头对准那些利欲熏心、伤天害理,为牟取不义之财不惜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犯罪活动,防止把功夫花在一般性违法违规问题上,切实打准打狠、打出实效。三是坚持文明执法。要在整治过程中,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积极依靠基层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准确定位、精确打击,避免采用群众反感的大清查、大夜查等运动式做法,防止扰民。

    (三)强化督导考核。为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督查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失职、渎职的行为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并将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进行评估考核。对此,市公安局将结合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把本次“百日行动”的工作绩效与“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评估考核结合起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四)积极组织宣传。本次“百日行动”的宣传工作统一由政府宣传部门负责。公安机关各基层派出所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成效的宣传工作。对“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中明确的“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案件,要报告市公安局同意后组织宣传;对重大食品案件,要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组织宣传。同时,在案件宣传的过程中,要严格宣传纪律,避免将侦查细节和侦查手段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期间信息的报送工作,按照百日行动方案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工作中发现的大要案件线索和典型案例要随时报送。联系人:市公安局张雪峰,联系电话:6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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