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乡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督查组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嘉兴市有关文件和我市《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桐政发明电〔2012〕1号)、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桐乡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桐食安组﹝2012﹞1号),以及有关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督查检查,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百日行动,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有效解决突出问题,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创新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显著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督查方式、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现场督查。现场督查由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分组督查方案,由市领导带班,成立若干个督查组,开展现场督查。重点是农产品批发市场、餐饮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食品流通企业,种植基地、水产品养殖基地、生猪养殖场、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屠宰场等。2012年8月27日至31日开展督查,具体时间由各组牵头单位协调确定。
(二)专项督查。由市领导或或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指定部门带队,对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具体分工安排是:(1)农经部门负责对生猪饲养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2)质监部门负责对豆制品小作坊无证无照生产整治工作进行督查;(3)工商部门负责对辣椒粉及其制品中添加工业染料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4)卫生部门负责对无证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5)国企办负责对非法屠宰加工生猪和销售白板肉及相关制品整治情况进行督查;(6)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7)市百日行动办认为需要的其他专项督查。2012年9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相关部门确定。
(三)集中督查。重点是:(1)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被督查部门关于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阶段性工作、问题困难、特色亮点工作等情况的汇报和下一步工作安排;(2)查阅资料。查阅反映组织领导、动员部署、进展成效等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3)意见反馈。口头向被督查部门反馈督查意见,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情况(动员部署、进展成效、督查检查情况)、特色亮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时间安排在2012年9月份。
(四)书面督查。各镇街道、各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总结。重点是:(1)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宣传教育、案件查办、长效机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社会监督等工作;(2)《桐乡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桐食安组﹝2012﹞1号)确定的15个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和问题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2012年 10月15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督查工作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从严从细,真实掌握情况,不走过场,不应付了事。要善于发现问题,总结典型。
(二)负责督查的各部门要整理好影像资料(录像和照片)及文字材料,做好台帐资料以备查用。同时,要及时向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上报督查工作相关信息。
(三)各镇街道按照市百日行动办督查组的要求,主动与市级部门督查组长单位联系,积极配合做好督查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督查的各部门要将督查情况作为百日行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总结,并于2012年10月15日前上报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