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相关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村庄整治长效管理,进一步提升长效管理全覆盖的工作水平,巩固村庄整治建设成果。根据上级部门2012年度长效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本镇长效管理工作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26个行政村。
二、考核范围
1、队伍建设。
2、制度建设、工作目标及工作站工作用房。
3、“五边一点”的环境卫生。即各村所涉的桥边、路边、河塘池边、垃圾站(房、箱)边,小店旁边、村民居住点。
三、考核内容
1、队伍建设。
各村要调整完善以一把手负责的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
组,由村老干部、老党员、村民组长等参加的监督小组,以及严格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标准、定奖罚、全覆盖”的要求,充实、调整保洁人员,配足配好专业保洁员队伍,实行全天保洁,一员多岗,“网格化”管理。
2、制度建设及工作站用房。
(1)根据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应的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垃圾收集,道路、河道及村民房前屋后保洁,绿化、路灯、文体设施保养及维护,以及工作站、保洁员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2)要继续加强对保洁员保洁范围每月二次的工作考核,并建立好工作站每月二次例会记录、工作站长每天督查记录、保洁人员每天二次签到记录等管理工作台账。
(3)各村要积极争创崇福镇“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活动。在获得“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后再按级争创桐乡市“星级村”。
(4)要继续利用广播、会议、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村民卫生公约,宣传市镇二级“卫生示范户”的先进事迹,宣传农村环境美化的好人好事,发动农户自觉履行门前卫生“三包”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村民的卫生意识,特别是对外来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村民小组,要想方设法强化宣传力度,挨户发放环境保洁的倡议书,确保重点地段重点管理。
(5)要一如既往自上而下地组织好一年一度“卫生示范户”的争创评比工作和农户“一事一议”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工作(收取率达到90%以上),切实提高长效管理工作成效。
(6)村长效管理工作站的工作用房要确保二室一库,即:站长办公室、保洁员休息室和保洁工具存放仓库,同时要做到室内外环境整洁。
3、现场考核内容及标准。
(1)村容整洁。村内公共场所、村民居住点、垃圾收集房(垃圾箱)周围每天进行一次清扫,确保卫生整洁,没有明显的废弃物、垃圾乱扔乱丢和杂草丛生等现象,柴草等堆积物摆放整洁有序;村民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内不得出现露天粪坑,无畜禽粪便直排,无私搭乱建;各村要设立有明显标志的建筑垃圾堆放;已建成的集中式或单户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2)道路清洁。每天对辖区范围内道路进行清扫,并建立乡村道路养护制度,做到道路有专人养护保洁,道路绿化带无明显垃圾及杂草丛生现象,路面无障碍物、无堆放物,确保道路清洁。
(3)河道净化。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制度,每天对河道进行巡视保洁,及时打捞河面漂浮物,清除河道两岸各类垃圾,保持河水清澈、河道畅通、河岸整洁、河面无漂浮物。
(4)绿化养护。加强村内主干道、河道两侧、公共场所的绿化养护,及时防病除虫,清理死树枯枝,修剪绿篱和草坪每季不少于一次;积极引导农民做好房前屋后的绿化养护,保护村庄内古树大树,并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实行挂牌保护;全面禁止乱砍滥伐现象,对有30年树龄以上的树木实行重点保护。
(5)路灯亮化。村内路灯保持亮化,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做到无损坏、无“瞎”灯、无灯光遮挡物。鼓励使用节能路灯。
(6)配套设施完好。村内文化活动中心(室)、体育健身等场所每月维护一次,落实专人管理,确保干净整洁,正常开放。
四、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从今年开始采取季检和月检考核制,实行队伍建设考核、制度建设、工作目标、工作站用房考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全年考核实行三百分制,年终按比例进行核算,计入对各村的考核总分。每月的考核结果及时返回给各行政村,同时按季在崇福报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队伍建设考核按季进行考核,按年度总分的10%进行核算。
2、制度建设、工作目标及工作站工作用房按季进行考核,按年度总分的20%进行核算。
3、现场考核按月进行考核,按年度总分的70%进行核算。
考核形式采取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推磨式检查及邀请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抽查相结合,考核结果均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建立农村“清洁家园·美丽乡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制度,每年的春节及夏季均组织开展好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或全面集中整治的清扫工作。
五、争创市级“星级村”和“卫生示范户”。
根据市里工作要求,在创建镇级 “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和“卫生示范户”的基础上,今年要继续组织开展好市级长效管理“星级村”和市级“卫生示范户”的争创和评定工作。长效管理“星级村”具体分为“三星级村”、“四星级村”、“五星级村”三个档次,实行逐级评创,分级奖励,市级“卫生示范户”的评比自下而上、分级评比,层层把关,好中取优,予以奖励。因此,要求各村广泛宣传、全面动员,把市级“星级村”和“卫生示范户”的标准宣传到家,落实到位,要创造条件、积极主动地争取市级“星级村”和“卫生示范户”的荣誉称号。
六、考核奖罚
1、奖励标准
(1)、按上年度年报户数计算。市奖励每户60元,镇奖每户30元。
(2)、年终被市命名为长效管理“三星级村”的村,市奖励5万元,镇奖励2.5万元。
(3)、年终被市命名为长效管理“四星级村”的村,市奖励10 万元,镇奖励5万元。
2、处罚
(1)、每月市对镇的抽查考核扣分,或对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力而扣罚奖励的,所涉资金全部由被抽查的村承担。
(2)、以村为单位,以全年的月考核分数、考核结果为依据,得分率在100%-95%(含95%)的为合格,应得镇奖励总额的100%,得分率在94.9%-90%(含90%)为基本合格,应得镇奖励总额的85%。得分率在90%以下的为不合格,应得镇奖励总额的50%。
(3)、长效管理考核情况列入行政村年度总考核目标。
附件:1.崇福镇长效管理现场考核评分表;
2.崇福镇长效管理工作目标和制度建设考核评
分表;
3.崇福镇“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评比标准;
4.崇福镇“卫生示范户”评比标准;
5.崇福镇村民卫生公约;
6.桐乡市级“三、四、五星级村”评比标准。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崇福镇长效管理现场考核评分表
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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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考 核 指 标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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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整洁 (47分) |
1 |
垃圾桶(箱)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周围无垃圾,有一项内容未做到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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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垃圾收集房内垃圾及时清运,室外及周边每天清扫,干净整洁,未及时清运、室外及周边有成堆垃圾或污染严重的,发现一处,扣1分;不得焚烧垃圾或就地填埋垃圾,有焚烧垃圾或就地填埋的,发现一个村,扣1分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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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场所及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洁,堆积物摆放整洁有序,有杂物乱堆放或积存垃圾、果壳及各类垃圾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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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村庄内无畜禽粪便直排、露天粪坑及私搭乱建,发现一处,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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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每个村设立有明显标志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不乱倒建筑垃圾,未设立或乱倒建筑垃圾的,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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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转正常,运转不正常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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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清洁 (15分) |
7 |
道路两侧及路面每天清扫,干净整洁,有垃圾、堆放物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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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道路绿化带无杂草,有杂草丛生现象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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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净化 (15分) |
9 |
河面(包括村庄内河浜、池塘)无明显漂浮物,有明显漂浮物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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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河道无障碍物,有明显障碍物或沉船的,发现一处,扣1分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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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河道两岸干净整洁,有垃圾的,发现一处,扣0.5分,有成堆垃圾的,发现一处,扣1分 |
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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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 (16分) |
12 |
爱护树木及草坪,有人为损坏的,发现一处,扣1分;在绿化带中种植作物的,发现一处,扣1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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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及时清理死树枯枝,修剪绿篱和草坪每季不少于一次,搞好补植,未及时修剪、清除或补植的,发现一处,扣0.5分;及时防病、除虫,有严重病虫害的,发现一处,扣1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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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灯亮化 (2分) |
14 |
路灯无损坏,有损坏的,发现一处,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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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路灯保持亮化,有不亮的,发现一处,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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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 管理 (5分) |
16 |
公共服务设施由专人管理,正常开放,未做到的,发现一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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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各种文化、休闲、健身设施每月维护一次,确保完好无损,有损坏的,发现一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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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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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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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崇福镇长效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和制度建设考核评分表
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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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考 核 指 标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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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与 制度建设 (32分) |
1 |
成立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人员,建立长效管理办公室,小组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制定完善长效管理相关考核办法和管理制度,有一项内容未做到的,扣1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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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村长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每月不少于1次,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少1次,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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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年上报信息不少于8篇,未达到的,每少一篇,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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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春节及夏季前各开展一次卫生大整治,少一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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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由村主要领导任村级长效管理组长;建立村级长效管理监督小组,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发现一个村未建立或少一次扣0.5分;制定村民卫生公约,实行农户门前卫生“三包”制度,发现一个村未制度化的,扣1分 |
5 |
| |
|
6 |
各镇(街道)组织开展“卫生示范户”评比,未组织开展评比或评比数量未达到3%比例的,不得分;发现一个村未开展评比的,扣1分 |
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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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设施与 队伍建设 (34分)
保洁设施与 队伍建设 |
7 |
6月底前,在所有已开展过村庄整治的村实现“一户一桶”全覆盖,有一个村未实现的,按比例扣分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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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报到市15%“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均达到“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标准,经市考核,有一个村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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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各村按每100~150户农户配备一名专职保洁员,发现有一个村未按要求配备的,扣1分;与保洁员签订劳动 合同,发现一个村未签订或未全部签订的,扣0.5分;组织保洁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发现一个村未参加或未全部参加保险的,扣0.5分 |
7 |
| |
|
10 |
及时维修破损的垃圾收集房,未及时维修的,扣2分;按要求配全保洁工具、设施,配备不全的,扣4分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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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65周岁以上保洁员总数不超过10%,超过10%的,扣1分;镇(街道)一年内对保洁员培训不少于二次,少一次,扣1分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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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配套 与 垃圾处理费收取 (34分) |
12 |
设立长效管理专项资金,不设立的,扣2分;严格按照市政府[2007]51号令把垃圾处理费返回给行政村,未返回的,扣4分;按照市村庄整治长效管理资金补助要求落实配套资金不少于50%,少于50%的,扣4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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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各村按“一事一议”向农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率不得低于90%,发现一个村未收费的,扣2分,一个村收取率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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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使用“一事一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统一收款收据,发现一个村未使用的,扣1分;长效管理资金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专项核算,收支情况向群众公示,发现一个村未做到的,按比例扣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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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部分 (5分) |
15 |
落实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措施,工作有创新,在全市得到推广,得3分;召开全市现场会,得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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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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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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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评比标准
一、办公场所符合设置要求。办公场所不少于2间房,一间作为保洁员休息室,另一间作为保洁工具放置室,并设有停车场地。
二、人员配备到位,职责明确。根据村域规模大小,一般按100~200户农户配备一名专职保洁员,年龄65周岁以上不超过10%;人员职责明确,并上墙张贴。
三、管理制度完善。有符合本村实际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整合各方保洁资源,实行一员多岗,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标准、定奖罚、全覆盖”的要求对保洁员进行管理。保洁员要持证、着装上岗,实行集中上班制,上午、下午签到,上午安排保洁员分片收集垃圾,下午集中安排工作,有请假登记,实施台帐式管理,并与保洁员签订劳动合同,保洁员全部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四、工作成效明显。长效管理现场考核取得明显成效,无卫生死角;上级对村长效管理工作考核每次得分不低于90分,全村长效管理工作得到农民群众好评。
五、经费保障到位。定期发放保洁员工资和各种保洁费用,无拖欠保洁员工资等问题存在,定期在公示栏公布保洁经费使用情况。
附件4
“卫生示范户”评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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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及分值 |
评 比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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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 新风 (30分) |
1、全家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家庭卫生成效显著,得到广大群众普遍认可。得10分 2、积极参与日常环境卫生相关活动,以身作则,主动对周边农户进行宣传教育,并能起到表率带头作用。得10分 3、家庭人员均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衣被、勤洗澡,衣着干净整洁。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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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洁 清洁 (60分) |
室内要求:30分 1、不乱扔垃圾,垃圾入桶(箱)。得6分 2、室内卫生清洁,无蛛网、无积尘。得6分 3、厨房无明显油污,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得6分 4、农户住房的厕所应达到无害化处理等规定标准和要求,卫生间干净,无污物、无异味。得6分 5、不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定期开展“四害”防治工作,“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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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要求:30分 1、无乱排污水现象,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得5分。 2、无露天粪缸基(棚)。柴堆放置整齐有序。得5分。 3、房屋周边做到无杂草、无垃圾,地面平整、无坑洼。得5分。 4、清除废弃物,农用机具摆放整洁有序。得5分。 5、清除“赤膊墙”,房屋外墙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根除“牛皮癣”,得5分。 6、农户饲养畜禽应自觉遵守卫生监督的有关规定,做好防疫、消毒以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得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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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观 美化 (10分) |
1、家庭绿化(包括盆景)。种植绿色植物(盆栽),花木茂盛,整洁有序。得5分。 2、庭院美化。做到布局合理,品种多样,四季常绿,有观赏性。得5分。 |
附件5
崇福镇村民卫生公约
为了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提高全体村民卫生意识和生活质量,努力争创文明家庭和卫生示范户,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村民卫生公约,敬请广大村民共同遵守。
一、树立大卫生观念,一切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真正确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耻辱的良好风尚。
二、每个村民住户要自觉遵守七不行为规范,做到“不乱仍乱丢垃圾杂物,不乱停乱放,不乱写乱贴,不乱穿马路,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大小便,不损坏公物和绿化”,人人讲究卫生,争当保洁模范。
三、自觉做好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做到自家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柴草堆放有序、不占道,绿化修剪整齐,确保室内外环境的净化、美化和绿化。
四、为保证垃圾箱日产日清,凡整修装修的建筑垃圾不要倒在路边、河边和垃圾箱边,应集中倒到村指定的地点。
五、做到圈养家禽家畜,严禁放养,避免污染环境。
附件6
长效管理工作“三星级村”评定标准
1、村民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内无堆放物、无露天粪坑、无畜禽粪便直排、无私搭乱建;村内所有公共场所、垃圾收集房(箱)周围每天进行一次清扫,确保卫生整洁,没有明显的废弃物、垃圾乱扔乱丢和杂草丛生等现象;已建成的集中式或单户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2、每天对辖区内道路进行清扫,并建立乡村道路养护制度,做到道路有专人养护保洁,路面无障碍物、无堆放物,道路清洁。
3、每天对河道进行巡视保洁,及时打捞河面漂浮物,清除河道两岸各类垃圾,长期保持河水清澈、河道畅通、河岸整洁、河面无漂浮物。
4、村内所有乡村道路、河道两侧、公共场所、农户房前屋后的绿化无枯枝、无缺株、无杂草丛生现象、无病虫害,修剪绿篱和草坪每季不少于一次。
5、村内所有路灯保持亮化,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做到无损坏、无“瞎”灯、无灯光遮挡物,路灯正常使用。
6、村内文化活动中心(室)、体育健身等场所每月维护一次,落实专人管理,确保干净整洁,正常开放。
7、至少建有一座垃圾收集房,实现“一户一桶”全覆盖,主要道路两侧无垃圾箱。
8、为桐乡市级“绿化示范村”
9、村辖区内70%以上农户符合“卫生示范户”创建标准。
长效管理工作“四星级村”评定标准
1、为长效管理工作“三星级村”。
2、为嘉兴市级“绿化示范村”。
3、为省级“卫生村”。
4、经常保持水体清澈,无发黑恶臭现象。
5、以“一事一议”形式向农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率不低于95%。
6、村辖区内80%以上农户符合“卫生示范户”创建标准。
7、主要道路两侧、河道两岸及公共场所绿化率达到90%以上。
8、村内至少有一只无害化专用公共厕所。
长效管理工作“五星级村”评定标准
1、为长效管理工作“四星级村”。
2、为省级以上“绿化示范村”。
3、为嘉兴市级以上“生态村”。
4、以“一事一议”形式向农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率不低于98%。
5、村内主干道路全部安装路灯,路灯安装总数不少于80只。
6、村辖区内90%以上农户符合“卫生示范户”创建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