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贯彻上级精神,进一步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快捷、规范的办事环境,努力构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经济环境,经研究,决定建立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现就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全省一流小城市的奋斗目标,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进一步加快项目推进速度,破解“事难办”,实现“好办事、办好事”,优化我镇经济发展环境,用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服务吸引一流的企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自愿委托。凡在崇福镇镇域内,符合代办条件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均可提出委托申请,由代办员代办相关审批事项。
2.无偿代办。投资者委托的代办项目,除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投资者交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代办服务。
3.高效合法。代办员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代办行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上下联动。依托现有的市、镇、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上下互动、分工协作、优质高效的代办网络。
三、工作内容
1.代办范围及内容:崇福镇镇域范围内,符合产业导向的工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从项目立项到项目竣工验收直至投产全过程的行政审批事项。
2.代办员确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专职代办员2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招商办、基础设施建设局、规划建设办各指派一名同志为兼职代办员,并报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备案。
3.代办流程:由项目单位向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出项目审批代办委托,填写《崇福镇企业审批服务委托代办项目申请表》,符合代办条件的由中心出具《投资项目代办委托协议》;受理的代办项目,由中心登记备案,并及时填写《代办项目任务分配单》,将项目分配落实至代办人员。代办员受理代办业务后,应及时主动联系企业,指导企业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对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办。
四、工作职责
1.代办员应熟悉办事流程及审批事项,按项目实际情况,编排项目审批进度计划;
2. 提供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指导项目单位分阶段准备申报材料,按投资项目报批流程,将申报材料递交相关审批部门(服务窗口)办理;
3.对审批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向项目单位反馈项目办理进展情况,做好与审批部门级相关单位的沟通工作;
4.及时发现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协调工作;
5.做好代办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保密和移交工作。
五、组织保障、
1.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审批服务代办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代办制工作,研究解决代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推进、督查和考核工作。
2.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对代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代办员无法自行协调解决的,可将具体问题提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了解、分析协调事项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并与镇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建立健全市镇二级代办事项办理联席会议制度,市级层面由市行政审批中心协调解决代办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3.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项目代办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代办工作政务公开,建立相应的监督程序和考核办法,提高代办工作效率。对代办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负责任影响项目正常办理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4.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建立、推行代办制是一项创新性、探索性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过程中的各项政策和经验亮点,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氛围。
六、监督管理
1、审批代办服务工作接受镇纪委的监督。
2、代办过程中的有关效能投诉,镇纪委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投诉者也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进行投诉。
3、建立代办回访制度。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通过电话回访等形式,了解企业对代办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对代办工作及代办员进行民主评议,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代办工作制度。
主题词:投资 审批 代办 通知
抄送: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崇福镇党政办 2012年5月19日印发
|
附件1 |
|
|
|
|
|
| ||||||||||
|
项目代办服务申请表 |
| |||||||||||||||
|
申请单位情况 |
| |||||||||||||||
|
项目单位名称(盖章) |
|
| ||||||||||||||
|
项目单位地址 |
|
邮编 |
|
| ||||||||||||
|
项目单位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
|
项目单位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
| ||||||||||||
|
|
手机号码 |
|
| |||||||||||||
|
通信地址 |
|
邮编 |
|
| ||||||||||||
|
项目基本情况 |
| |||||||||||||||
|
项目名称 |
|
| ||||||||||||||
|
项目编码 |
|
| ||||||||||||||
|
投资总额 |
|
建设规模 |
|
| ||||||||||||
|
资金来源 |
政府□ 企业□ 外资□ |
是否重点项目 |
|
| ||||||||||||
|
建设地址 |
|
联系领导 |
|
| ||||||||||||
|
目前审批 进展情况 |
|
| ||||||||||||||
|
委托代办事项 |
全部□ 部分□ |
| ||||||||||||||
|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
附件3 | ||||||||||||||||
|
编号:
| ||||||||||||||||
|
代办项目任务分配单 | ||||||||||||||||
|
(第一联:代办中心留存 第二联:代办员留存) | ||||||||||||||||
|
| ||||||||||||||||
|
我中心于 年 月 日受 (单位)委托代办 (项目号: ) 项目(□全部 □部分)审批申报事宜(联系人: 电话: )。项目代办任务分配至: 代办 员,望及时开展代办工作。 | ||||||||||||||||
|
交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代办员签字: 年 月 日 | ||||||||||||||||
|
中心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崇福镇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 | ||||||||||||||||
|
| ||||||||||||||||
|
附件4 编号: |
|
代办项目办结单 |
|
(第一联:代办中心留存 第二联:项目单位留存) |
|
|
|
兹有代办项目(项目名称) , 项目编码 ,已于 年 月 日 完成审批代办服务工作,有关资料已向项目单位移交完毕。 现作办结处理。
|
|
项目经办人签字: 代办员签字: |
|
(项目单位盖章) |
|
崇福镇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 |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