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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的社会养老服务事业,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养老服务领域中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资源分配的公正度,确保全社会老年人公平享有社会养老服务,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阳光民政”建设的意见》(浙民纪〔2012〕101号)和《浙江省养老服务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浙民福〔2012〕10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阳光工程”提出如下方案:
一、实施目标
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阳光工程”,就是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通过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等措施,以开展“四推进”活动为抓手,切实保障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四推进”即为:推进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的透明运行,推进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的信息公开,推进养老服务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推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依法监管。
二、实施内容
(一)推进养老服务项目建设透明运行
1.本市区域内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时,应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2.在政府网站或者民政网站上公布本市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年度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计划、招投标信息、开工项目信息和竣工项目信息情况;3.公布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社会监督电话,畅通信息沟通反馈渠道,通过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对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监管。
(二)推进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使用信息公开
1.公开资金补助范围和用途。对财政安排用于资助各地的养老服务补贴、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建设、民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和国办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等都列入公开的范围;2.公开资金补助对象和补助程序。根据省、市专项资金资助的要求,结合各配套制定的实施办法,在民政网站上公开相关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和申报程序。3.公开社会监督反馈渠道。建立社会监督反馈机制。通过设立信息专栏、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4.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的执法监察工作。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定时或不定时开展专项资金的相关执法监察工作,确保各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三)推进养老服务公共资源公平分配
1.建立完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以《浙江省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实施意见》为依据,在我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对象评估审核办法的基础上,重新制订出台我市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实施办法,通过建立相应的评估组织,可操作的评估办法和程序,对当地老年人的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居住状况、养老服务需求意愿进行定量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或安排入住养老机构的依据。此项工作的重点就是评估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要在民政网站上公布评估的标准、程序,评估采用第三方评估,即由市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评估小组进行,评估过程接受社会监督,评估对象情况和评估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出台我市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示补贴的对象、标准、方式、流程,严格补贴发放的审核,加强对养老服务补贴资金使用的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影响面,使困难老人能充分享受到优惠服务,确保应补尽补。
(四)推进民办养老机构依法监管
1.完善准入机制。要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宣传,进一步规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设立的审批事项。要在政府网站和民政网站上公布养老报务机构开办的流程,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2.规范补助金使用管理。要做好各级对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助工作,公布补助申请流程、范围与标准,及时公示补助名单、床位数及额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合理使用和专款专用。
3.加大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与监管。要根据“一标准、两规范”的要求,对所在区域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服务与监管,既要指导好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做好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的提升、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又要加强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使其规范、依法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分类管理办法和机构服务标准,并逐步将养老机构服务与机构的收费进行挂钩。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养老服务阳光工程”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民心工程。要切实把推进“养老服务阳光工程”建设作为当前加强和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作为建设幸福和谐美好的实施惠民工程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要把实施养老服务阳光工程作为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落实责任,积极推进涉及养老服务的各项行政审批和专项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运行,养老服务资源公平分配。
(二)完善政策制度。要加强制度建设,将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养老服务机构监管等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加强廉政防控,推动信息公开,通过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深入实施养老服务阳光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关于“养老服务阳光工程”的内容,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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