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正文

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档案与电子文件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浙江省档案与电子文件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全面加强全市档案与电子文件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档案与电子文件安全。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

档案安全事关重大,事关全局,事关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因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档案与电子文件的安全管理工作,要以《暂行办法》的发布实施为契机,把学习和贯彻《暂行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和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统筹规划,分级管理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档案与电子文件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档案与电子文件管理人员,并以文件形式发布,报市档案局备案。明确档案安全职责和要求,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

三、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对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暂行办法》要求,制定和完善档案与电子文件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并报市档案局审核后,以文件形式下发。严格照章办事,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档案与电子文件安全。

四、深化管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和防护

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台账。加强本单位的传统档案和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和抢救保护工作,科学确定各类档案与电子文件的安全等级,并报市档案局审核,每年开展一次以上安全自查。

五、加强监管,做到防微杜渐确保档案安全

各单位要加强档案与电子文件的安全管理。组织人员定期开展档案安全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抄送市档案局。市档案局将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执法检查。

附:《浙江省档案与电子文件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桐档〔2012〕28号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档案与电子文件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8634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