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同意张跃华等三名同志
任职定级的通知
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经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转发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浙组〔2008〕45号)的精神,2011年招录的张跃华、沈天奇、李大略等三名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合格,同意任职定级。
另根据浙人社发〔2011〕240号文件规定,凡农村户口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要及时办理农转非手续,进行公务员登记时须提供相应的户口证明。
附件:任职定级人员名单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公务员 任职定级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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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编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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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1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