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提高服务业统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服务业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市服务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态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日益明显。2008年全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17.6亿元,占全市经济总量的37.2%,服务业已成为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加快服务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发展服务业,对于促进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服务业分工细、单位多、分布散,各行业经营性质不同,管理体制分散,会计核算方法各异,统计基础薄弱,调查体系不够健全,现行服务业统计工作已难于适应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利于全面、系统、客观地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和潜力,有利于对重点行业实施统计监测,跟踪产业发展动态,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同时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翔实的基础资料。因此,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为科学制订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明确服务业统计的具体分工
按照“统一制度、条块结合、分级实施、集中处理”的原则,市统计局作为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按照在地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服务业的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和汇总上报工作。
各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内服务业单位的统计调查任务,并自觉接受市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按时向市统计部门提供本行业的基层和汇总资料。
市统计部门、镇(街道)和各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资料开发、数据提供与发布制度,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使用和信息发布工作。
市人事、民政、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市统计部门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名录库,为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提供基础服务。
各服务业企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要按照《统计法》和《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统计台帐,保证统计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三、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镇(街道)、开发区和振东新区要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统计力量。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振东新区统计中心必须根据所辖行政区域内服务业单位的数量配备专职服务业统计人员,具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梧桐街道、濮院、崇福、洲泉、乌镇等服务业经济总量大、调查单位多的镇(街道)统计中心要配足配强服务业统计人员。鉴于服务业企业地域分布的特殊性,75%以上服务业单位集中在社区和城郊结合部的区域范围内,因此,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要进一步充实社区和城郊结合部村的服务业统计力量。服务业统计业务经费和人员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分别列入市和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年度预算。
各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统计人员,在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上加强与市统计局的沟通和联系。
为切实加强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镇(街道)和各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力度、资料准确性和及时性、依法统计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