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桐乡市殡葬工作长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桐乡市殡葬工作长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建立生态墓地(安息堂)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镇、街道、开发区及部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桐委〔2012〕9号)和《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桐政发〔2012〕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长效管理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各镇(街道)、振东新区。
第二条 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市殡葬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殡葬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镇(街道)、振东新区要切实加强对殡葬工作长效管理的领导,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长效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并建立有效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机制。
第三条 长效管理内容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态墓地(安息堂)的合理化布局。为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原则上不再新建生态墓地,殡葬设施建设以现有安息堂的升级改造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