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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凤鸣街道委员会 凤鸣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凤鸣街道加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桐委办〔2012〕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现将《凤鸣街道加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凤鸣街道委员会
凤鸣街道办事处
2012年10月18日
凤鸣街道加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效能,根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强统筹整合,统一设立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服务平台”的要求,以及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更名为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的通知》(浙综委〔2012〕4号)、桐乡市《关于加强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桐委办〔2012〕58号)等文件精神,着力加强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建设,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管理一流”和建设安康家园的目标,通过加强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整合基层社会服务管理资源,全力构建组织严密、制度完善、规范有序、保障有力、管理到位、服务健全、作用明显的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新平台,为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中心性质和任务
中心作为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综治委”)工作平台,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载体,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基层服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在街道党委和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委统筹协调,根据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的需要,按照“条上主体不变、块上紧密协作,整体联合运行、方便服务群众”和“实用、管用”的原则,实行“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的运作模式,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服务辖区内各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统筹抓好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平安创建和公共服务等工作。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平安创建和公共服务的决策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加强辖区内“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
3.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4.积极参与配合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组织排查、协调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
5.指导、督促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反邪教等工作;
6.组织、指导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7.组织开展社会管理、法治、平安创建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8.督促、检查、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9.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管理和协调中心入驻部门各窗口的日常运作,指导社会服务管理机制向基层延伸;
10.完成街道党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中心组织体系
(一)组织领导。
中心以街道综治委组织框架为基础,发挥统筹协调、检查督促等作用。中心设主任一名,专、兼职副主任若干名,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分别选派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工作。
主任:郁欢(街道党委副书记、综治委副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工作;
副主任:姚国中(街道党委委员、综治委委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章金康(街道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沈伟忠(街道党委委员、综治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潘 星(街道党委委员、综治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朱锦松(街道综治委委员、司法所所长)
专职副主任:沈伟强(街道综治委委员、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专门负责中心日常工作。
(二)力量组成。
中心在原有综治、维稳、司法行政、信访、警务、禁毒、调解、安全生产、反邪教、人力社保、新居民事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和吸收党建、民政、残联、城管、计生、建设、环保等部门资源,将街道涉及社会服务管理的各类便民服务中心、党建服务指导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就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等统一纳入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设置便民服务大厅,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
四、中心设置
(一)名称。中心挂牌为“凤鸣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二)标牌设置。中心使用悬挂统一的综治标志标识和标牌、桌牌等。在中心附近设置指示牌,便于群众了解和辨识;在日常办公等区域统一设置科室牌;在服务窗口统一设置桌牌和服务人员工作牌。因我街道客观条件制约,在原“便民服务中心”挂牌为“凤鸣街道社会服务管理分中心”。
(三)功能区划分。中心按照功能划分为便民服务、信访接待、应急联调、执法办案、日常办公等区域,各功能区通过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便民服务区。主要以“组团式服务”为载体,以窗口服务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同时把服务延伸至村(社区),设置新居民服务、计生服务、人力社保、民政、残联、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党员服务、综合服务等窗口。二是信访接待区。主要是日常信访的接待、受理、办理和领导干部接访,设置信访接待室等。三是应急联调区。主要是开展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受理、调处和应急指挥处置等工作,设置应急处置指挥室、调解室等。四是执法办案区。主要是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设置综合办公室、办案室等。五是日常办公区。主要是相关部门办理日常事务。设置政法、综治、维稳、禁毒、警务、司法行政(社区矫正、普法)、反邪教、新居民事务、人力社保、安监等办公室。
(四)公开内容。在中心附近设置告示栏,将中心概况、工作网络、功能区分布、组织领导、中心职责、中心机制等予以公开。在中心大厅设置公开栏,将中心工作流程图、调解流程图、信访流程图、新居民申领居住证流程图等予以公开。中心各服务窗口放置便民服务卡,将服务项目、办事流程、政策依据以及必备的材料等予以公开。
(五)工作保障。中心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设置公共便民设施,开通运行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中心正常运转。
五、中心机制
中心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平安创建和公共服务等工作网络,努力形成“党政领导、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中心建立三大机制:
(一)协作联动机制。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对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和反映的民生需求,实行“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突发事件联处、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重点工作联勤、服务管理联抓、舆情信息联通、民生问题联帮”等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基层社会服务管理资源,增强社会服务管理效能。
(二)上下对接机制。对下依托“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村(社区)、街道三级信息采集、汇总、研判、报送、处理和工作分流、督办、处置、反馈等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协作联动。对上与市级有关平台、部门和综治办对接,对事权不在本级的社会服务管理问题和群众诉求,及时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并做好进度跟踪,及时向群众反馈。
(三)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例会、首问首办责任、形势分析、情况通报、信息报送、督查督办、责任追究、风险评估、领导包案、限时办结、AB岗、行风评议、工作台帐等制度,保证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中央和省、市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对于保障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单位要从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协作配合,完善保障措施,确保中心发挥最大效能,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各种会议、横幅标语、橱窗等宣传载体,广泛深入宣传加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同时,要加强对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及基层综治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中共凤鸣街道委员会 2012年10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