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保障化工企业压力容器的运行安全,加强对化工企业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根据嘉兴市质监局《关于开展全市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嘉质特发〔2012〕21号)及桐乡市安委会《关于认真汲取“7.22”事故教训 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桐安委〔201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以化工企业压力容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化工企业压力容器专项整治,进一步查清设备量、分布和安全状况,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应急工作机制,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因无证作业、未经检验等造成安全事故。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力争在规范化工企业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安装修理改造、依法检验、更新(报废)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二、整治范围、重点和内容
(一)整治的范围是本市化工企业(名单见附件1)在用的反应、换热、分离、储存压力容器等设备;整治的重点是反应类压力容器。
(二)整治内容
1.在用压力容器是否注册登记依法使用;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在检验有效期内;压力容器的铭牌、标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设备停止使用、延期检验、更新报废等手续是否齐全;安全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是否落实监控措施;压力容器作为非压力容器使用的,应要求使用单位书面承诺不作为压力容器使用,并采取挂牌明示、切断蒸汽等压力来源的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3.压力容器修理改造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否存在非法修理改造;是否存在非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或报废设备情况。
4.安全附件是否满足《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8.1-8.2款要求,特别是新安全阀在安装使用前是否检验合格;安全附件装设是否符合8.2款要求。
5.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是否存在无证或证件超期仍上岗操作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情况;是否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有培训记录。
6.压力容器技术档案是否建立健全;有无设备日常运行和故障记录;有无设备修理和安全附件检验、修理、更换记录。
7.是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8月15日前)。
对列入整治的化工企业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发动,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安全状况自查表》(附件2),由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汇总上报。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2年8月16日至9月中旬)。
我局安全监察科及相关质量监督站会同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安监站负责完成对相关化工企业压力容器的安全专项整治,对在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9月下旬)。
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提出对策。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精心组织。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要充分认识此次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指导,并可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对列入整治的化工企业名单进行增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注重整改,强化实效。
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隐患台帐,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以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对化工企业的压力容器进行一次安全梳理,特别要查清企业在用压力容器数量及安全状况。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
认真分析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并提出对策,全面总结整治中的成功经验与不足,改进监管方式,保障化工企业压力容器长期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