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加强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进一步深化重点产品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2012〕246号)、《桐乡市质监局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法规文件。
二、检查目的
加强证后监管,督促和帮扶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生产,推进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预防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收集分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相关信息,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分类监管工作机制。
三、检查时间
2012年7月31日至8月31日组织检查。为准确掌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获证后是否能持续按照取证条件生产质量稳定合格的产品,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证后监管实时信息,本次检查不事先通知被检查企业。
四、检查对象
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五、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产品的标识、标注;企业的原辅材料进货验收情况及落实外购协件质量检验制度与索证索票制度;委托加工备案情况;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情况;产品出厂检验情况;获证后企业住所、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的变化情况、企业执行产业政策情况以及按照获证产品实施细则组织生产情况;无证(超范围)生产情况,证书注销企业和证书到期未续证企业生产情况等。
六、检查方法
以现场实地核查的方式实施,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巡查)表》(附件2),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按情节分别予以责令整改或立案查处。检查过程中,根据国质检监〔2012〕246号《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填写好《生产许可证企业(A、B、C类)分类监管信息表》(附件3)、《工业产品质量AA类企业自我承诺书》(附件4)、《生产许可证企业(AA类)分类监管信息表》(附件5),做好获证企业的分类工作,及时报送监督稽查科。为进一步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审工作,本次检查同时向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下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审通知单》(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