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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政〔2012〕5号
2012年石门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更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深化之年。石门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局总体部署,以深化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五大行动计划”为抓手,主动服务第一要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在建设“平安石门”、“法治石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围绕“一个目标”:即司法行政工作要全面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着眼统筹“发展、民生、稳定”三大任务,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在建设“平安石门”、“法治石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抓好“三支队伍”:即抓好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履行职责能力;抓好基层队伍建设,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能力。 深化“四个重点”:即人民调解建体系、法制宣传多形式、社区矫正重规范、法律援助保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石门镇党委政府和市局的具体要求,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以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 (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功能 要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理顺关系、综合效能”上下功夫:“队伍建设”主要是在加强对现有调解员能力素质培养的同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逐步使调解员队伍专业化、专职化、年轻化;“工作机制”主要是要完善援调对接、援访对接以及突发性群体性案件应急预案处置等工作机制;“理顺关系”主要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管理,提升咨询接待服务与有效处置相结合的整体能力和水平,使综合法律服务平台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满足群众对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为一方服务,促一方繁荣,保一方平安”的综合效能作用。 (三)深入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能力 以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争创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抓好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建立纠纷预防排查机制,提高基层调解能力,发展和规范民间调解工作。加强对基层调委会的指导、联系,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队伍优势,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提升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与水平。 (四)深入推进“法律十进”,进一步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围绕“法治石门”建设要求,坚持规范与拓展并举,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法律十进”实施意见,制定各“进”的具体实施方案,着重抓好“法律进工地、进家庭、进新居民集居区”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律十进”、“三大普法阵地”载体的作用。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风尚。加大普法项目建设投入,建设一批法治公园、法制宣传长廊、大型广告牌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法制宣传新型阵地。充分运用博客、微博等“新兴媒体”,构建网络普法新平台。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建设水平。 (五)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继续完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以法律服务助推发展为主题,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创新服务方式,为经济转型升级、中小企业攻坚克难和统筹城乡发展等专项工作提供系列法律服务。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稳机制中的作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 (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完善援助平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好法律援助的服务网络作用,切实方便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活动,推进法律援助宣传的常态化。加强法律援助队伍的教育培训,提升法律援助队伍的能力素质。 (七)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进一步提升教育管理、帮扶特殊人群的效果 积极应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新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审前社会调查、风险测试、心理评估等制度的实践和规范。强化再犯罪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再犯罪问题发生。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强化矫正帮安队伍建设,拓展矫正帮安组织网络,切实发挥基层“第一道防线”作用,特别是对问题青少年要加大稳控力度,切实把握住每个对象的思想动态,对重点人员落实重点管控责任,确保完成上级的管控目标,坚决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工作要点 主送:各行政村(社区)。 抄送:市司法局。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2年2月1日印发
2012年石门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更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深化之年。石门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局总体部署,以深化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五大行动计划”为抓手,主动服务第一要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在建设“平安石门”、“法治石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围绕“一个目标”:即司法行政工作要全面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着眼统筹“发展、民生、稳定”三大任务,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在建设“平安石门”、“法治石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抓好“三支队伍”:即抓好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履行职责能力;抓好基层队伍建设,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能力。 深化“四个重点”:即人民调解建体系、法制宣传多形式、社区矫正重规范、法律援助保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石门镇党委政府和市局的具体要求,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以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 (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功能 要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理顺关系、综合效能”上下功夫:“队伍建设”主要是在加强对现有调解员能力素质培养的同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逐步使调解员队伍专业化、专职化、年轻化;“工作机制”主要是要完善援调对接、援访对接以及突发性群体性案件应急预案处置等工作机制;“理顺关系”主要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管理,提升咨询接待服务与有效处置相结合的整体能力和水平,使综合法律服务平台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满足群众对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为一方服务,促一方繁荣,保一方平安”的综合效能作用。 (三)深入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能力 以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争创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抓好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建立纠纷预防排查机制,提高基层调解能力,发展和规范民间调解工作。加强对基层调委会的指导、联系,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队伍优势,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提升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与水平。 (四)深入推进“法律十进”,进一步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围绕“法治石门”建设要求,坚持规范与拓展并举,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法律十进”实施意见,制定各“进”的具体实施方案,着重抓好“法律进工地、进家庭、进新居民集居区”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律十进”、“三大普法阵地”载体的作用。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风尚。加大普法项目建设投入,建设一批法治公园、法制宣传长廊、大型广告牌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法制宣传新型阵地。充分运用博客、微博等“新兴媒体”,构建网络普法新平台。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建设水平。 (五)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继续完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以法律服务助推发展为主题,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创新服务方式,为经济转型升级、中小企业攻坚克难和统筹城乡发展等专项工作提供系列法律服务。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稳机制中的作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 (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完善援助平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好法律援助的服务网络作用,切实方便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活动,推进法律援助宣传的常态化。加强法律援助队伍的教育培训,提升法律援助队伍的能力素质。 (七)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进一步提升教育管理、帮扶特殊人群的效果 积极应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新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审前社会调查、风险测试、心理评估等制度的实践和规范。强化再犯罪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再犯罪问题发生。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强化矫正帮安队伍建设,拓展矫正帮安组织网络,切实发挥基层“第一道防线”作用,特别是对问题青少年要加大稳控力度,切实把握住每个对象的思想动态,对重点人员落实重点管控责任,确保完成上级的管控目标,坚决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工作要点 主送:各行政村(社区)。 抄送:市司法局。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2年2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