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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政〔2012〕8号
关于印发《石门镇开展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行政村、社区: 为确保我镇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如期完成,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要求,现将《石门镇开展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石门镇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 2.石门镇各村(社区)未标注二代证人员统计表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1 石门镇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切实做好为持一代证公民换发二代证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机关《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公安部<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全面部署、深入宣传,采取有力措施,完善服务手段,力争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信息清理和证件换发工作,实现一代证到二代证的平稳过渡,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查持一代证尚未换领二代证人员底数。根据前期浙江省公安厅梳理的未标注已申领二代证人员信息情况,石门镇未标注已申领二代证人员信息3320人(详见各村名单),由村、社区、派出所及时组织人员,结合“三访三评”活动,在2012月2月15日前对上述人员逐一落实,进行逐级分解、逐条排查、分类处理,剔除已换领二代证人员、已注销户口人员;同时对符合工本费减免政策的人员,要明确标注;并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信息清理和证件换发工作。工作进度汇总表每月30日前上报镇派出所,由派出所汇总上报。 (二)大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结合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的贯彻实施,宣传部门与各村、社区要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在社区(村委会)、楼道、道路等处悬挂横幅、张贴告示、设立宣传板、发放宣传单以及利用宣传电子屏、宣传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派出所加强与银行、电信、交通、旅馆等单位联系,在群众用证环节上进行提示宣传。突出报纸、电视及和广播等主流媒体宣传,注重互联网、QQ群、公安办事大厅网站网络宣传。对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由村、社区采取上门动员,电话、短信提醒等形式,督促其尽快办理。通过以上多种渠道,将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和办理二代证的具体规定、流程、收费标准、便民措施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优先受理一代证换领二代证申请。村、社区要组织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人员集中办理,派出所要建立一代证换领二代证“绿色通道”,对持一代证换领二代证群众的换证申请要优先受理,优先审核签发,优先上传制证信息,及时组织证件制作,在确保证件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缩短领证周期,确保持一代证群众尽早领取二代证。 (四)积极开展各项便民服务。村、社区要落实专人做好通知、联系工作,派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并采取延长办证窗口工作时间等措施方便持一代证群众换领二代证。针对目前持有一代证的大部分为行动不便以及孤寡老人等办证困难人群,除村、社区组织集中办理外,要积极采取上门采集信息和送证上门等服务,确保这部分群众能够及时领到二代证。 (五)着力巩固户口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在为持一代证群众换发二代证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发现一人多户口、“漂白”身份等情况,一旦发现立即上报镇换发证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法律明确规定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做好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事关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为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特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盛楚江任组长,镇党委委员陈根兴、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周政荣、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殳建良任副组长,派出所、综治办、宣传办、广电站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换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派出所教导员潘澄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有关换发二代证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开展此项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逐级逐人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村、社区主要领导要加强督促指导。村、组负责同志要宣传、通知换证人员按时到派出所办理换证事项,以确保各村下达任务的完成。各村、社区将具体工作人员名单于2012年2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讲究方法,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循服务第一、方便群众的原则,进一步增强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注重从方便工作生活、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动员群众尽快换领二代证。要讲究方式方法,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强制群众换领二代证,不得借换证之名乱收费。 附件2 石门镇各村(社区)未标注二代证人员统计表 统计时间2012.2.6止
主题词:身份证 换发 通知
抄送:市公安局。
石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8日印发
关于印发《石门镇开展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行政村、社区: 为确保我镇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如期完成,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要求,现将《石门镇开展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石门镇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 2.石门镇各村(社区)未标注二代证人员统计表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1 石门镇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切实做好为持一代证公民换发二代证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机关《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公安部<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全面部署、深入宣传,采取有力措施,完善服务手段,力争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信息清理和证件换发工作,实现一代证到二代证的平稳过渡,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查持一代证尚未换领二代证人员底数。根据前期浙江省公安厅梳理的未标注已申领二代证人员信息情况,石门镇未标注已申领二代证人员信息3320人(详见各村名单),由村、社区、派出所及时组织人员,结合“三访三评”活动,在2012月2月15日前对上述人员逐一落实,进行逐级分解、逐条排查、分类处理,剔除已换领二代证人员、已注销户口人员;同时对符合工本费减免政策的人员,要明确标注;并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信息清理和证件换发工作。工作进度汇总表每月30日前上报镇派出所,由派出所汇总上报。 (二)大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结合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的贯彻实施,宣传部门与各村、社区要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在社区(村委会)、楼道、道路等处悬挂横幅、张贴告示、设立宣传板、发放宣传单以及利用宣传电子屏、宣传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派出所加强与银行、电信、交通、旅馆等单位联系,在群众用证环节上进行提示宣传。突出报纸、电视及和广播等主流媒体宣传,注重互联网、QQ群、公安办事大厅网站网络宣传。对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由村、社区采取上门动员,电话、短信提醒等形式,督促其尽快办理。通过以上多种渠道,将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和办理二代证的具体规定、流程、收费标准、便民措施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优先受理一代证换领二代证申请。村、社区要组织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人员集中办理,派出所要建立一代证换领二代证“绿色通道”,对持一代证换领二代证群众的换证申请要优先受理,优先审核签发,优先上传制证信息,及时组织证件制作,在确保证件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缩短领证周期,确保持一代证群众尽早领取二代证。 (四)积极开展各项便民服务。村、社区要落实专人做好通知、联系工作,派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并采取延长办证窗口工作时间等措施方便持一代证群众换领二代证。针对目前持有一代证的大部分为行动不便以及孤寡老人等办证困难人群,除村、社区组织集中办理外,要积极采取上门采集信息和送证上门等服务,确保这部分群众能够及时领到二代证。 (五)着力巩固户口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在为持一代证群众换发二代证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发现一人多户口、“漂白”身份等情况,一旦发现立即上报镇换发证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法律明确规定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做好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事关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为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特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盛楚江任组长,镇党委委员陈根兴、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周政荣、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殳建良任副组长,派出所、综治办、宣传办、广电站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换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派出所教导员潘澄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有关换发二代证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开展此项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逐级逐人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村、社区主要领导要加强督促指导。村、组负责同志要宣传、通知换证人员按时到派出所办理换证事项,以确保各村下达任务的完成。各村、社区将具体工作人员名单于2012年2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讲究方法,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循服务第一、方便群众的原则,进一步增强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注重从方便工作生活、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动员群众尽快换领二代证。要讲究方式方法,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强制群众换领二代证,不得借换证之名乱收费。 附件2 石门镇各村(社区)未标注二代证人员统计表 统计时间2012.2.6止
| 序号 | 村(居)委会 | 人数 | 备注 |
| 1 | 玉溪社区 | 96 | |
| 2 | 石门村 | 18 | |
| 3 | 叶新村 | 103 | |
| 4 | 颜井桥村 | 111 | |
| 5 | 白马塘村 | 83 | |
| 6 | 桂花村 | 145 | |
| 7 | 民联村 | 235 | |
| 8 | 殷家洋村 | 172 | |
| 9 | 周墅塘村 | 227 | |
| 10 | 陆家庄村 | 182 | |
| 11 | 春丽桥村 | 87 | |
| 12 | 墅丰村 | 276 | |
| 13 | 民丰村 | 264 | |
| 14 | 安全村 | 129 | |
| 15 | 羔羊村 | 233 | |
| 16 | 二大埭村 | 143 | |
| 17 | 郜墩村 | 219 | |
| 18 | 东池村 | 248 | |
| 19 | 崇安村 | 252 | |
| 合计 | 3223 |
